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严格遵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积极贯彻《条例》《规定》关于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2020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 (1)我局全面梳理职能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事项。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我局对外公开事项、公开主体、公开层级等信息。 (2)2020年,我局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件,主动公开率100%。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18万余件。其中包括:各类行政许可176259件,案件处罚1887件,吊照处罚878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8877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相关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各类文书,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20件、当面申请3件,已经答复47件(包括2019年受理未答复件)。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2件,被行政诉讼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0年,根据新《条例》《规定》,我局修订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和审核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源头管理。全面审查了本单位成立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动态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配合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协同“宝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途径发布政府信息,以政务新媒体服务市场主体,维护宝山市场秩序稳定,传播市场监管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打造资讯新鲜内容丰富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公信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依据《2020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全年目标。 (2)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重新修订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 (3)组织开展了对新修订《条例》《规定》的宣贯和业务培训活动,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稳步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于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存在顾虑。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尽可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内容、程序、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主动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途径,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获取各类政府信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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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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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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