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山区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
“叫应”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委属相关单位、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健全我区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闭环管理,压实分级“叫应”责任,特制定《宝山区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指引(试行》,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宝山区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指引(试行)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宝山区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指引
(试行)
为健全我区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闭环管理,压实分级“叫应”责任,依据《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公路气象预警“叫应”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交通行业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主要适用于区交通委对委属单位(交运中心、交建中心、执法大队)及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涉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预警“叫应”工作。
二、启动条件
1、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大风)、高温、雷电、大雾、霾、冰雹、雨雪冰冻等预警信息。
2、交通运输部、市区防汛指挥部、市交通委等部门发布的工作指令或响应指令。
三、预警分级
气象灾害预警等级按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别:
(一)蓝色预警(Ⅳ级响应):预计可能发生一般性气象灾害;
(二)黄色预警(Ⅲ级响应):预计可能发生较严重气象灾害;
(三)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预计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
(四)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预计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
四、预警“叫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Ⅳ级)
1、市交通委指挥中心平台转发蓝色预警或应急Ⅳ级响应;
2、委属单位、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相应应急值班人员到岗,通知、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二)黄色预警(Ⅲ级)
1、市交通委指挥中心平台转发黄色预警、应急Ⅲ级响应或工作指令;
2、委属单位、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
(1)按照预案要求,相应人员进驻应急值班岗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
(2)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情况,研判安全形势,分析灾害风险,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叫应相关行业企业,督促指导其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防范措施。
(三)橙色预警(Ⅱ级)
1、市交通委指挥中心转发橙色预警、应急Ⅱ级响应或工作指令;
2、委属单位、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
(1)按照预案要求,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驻应急值班岗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开展灾害风险分析研判和趋势预测;
(2)针对不同灾害特点,重点强化关键风险点管控,细化落实针对性防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必要时提级管控;及时叫应相关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要求;
(3)执法大队、建筑业监管中心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线索或信息,或接到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企业和高风险点位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关停、限行、撤离”等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红色预警(Ⅰ级)
1、市交通委指挥中心平台转发红色预警、应急Ⅰ级响应或工作指令;
2、委属单位、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
(1)按照预案要求,主要负责人进驻应急值班岗位,24小时不间断监测极端气象变化,动态研判重大灾害风险及连锁衍生灾害;
(2)针对极端灾害风险特点实施最严格管控,对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具体责任人、防控标准和应急措施,加密巡查频次;迅速叫应相关行业企业,督促严格执行“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要求,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
(3)执法大队、建筑业监管中心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线索或信息,或接到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企业和高风险点位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关停、限行、撤离”等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预警“叫应”反馈
(一)反馈情形
委属单位、建管中心、建筑业监管中心应在预警响应期间,按照附表1格式填报《气象灾害预警响应工作记录表》(以下简称《工作记录表》),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向区交通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委交通管理科)报告:
1、预警级别达到橙色(Ⅱ级)及以上时;
2、触发“关停限撤”措施(如地面公交停运、交通建设工程工地人员撤离等);
3、出现险情或突发事件(如设施损毁、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等);
4、高风险点位管控措施未按指令落实(如抽查发现未执行关停限撤);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反馈时。
(二)反馈要求
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出现上述“反馈情形”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区交通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委交通管理科)书面上报《工作记录表》,并做好持续跟踪、续报。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要明确指令接收、发布、核查、落实各环节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接收环节须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签收确认,发布环节要做到指令清晰、对象精准,核查环节要建立抽查和督查机制,落实环节要实行闭环管理并留存完整工作记录。对管理部门“叫应”各环节不到位、企业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精准防控准备。要全面掌握应急预案响应标准,建立动态更新的高风险企业名录和重点部位清单;制定差异化的“关停限撤”触发阈值,配套编制可视化应急处置流程图;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核查”方式,持续跟踪“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各项防控要求有效落实。
(三)强化应急保障。要全面掌握应急预案核心内容,精准把握响应流程和处置标准,配齐专业应急值班力量,定期开展多场景实战演练,重点强化预警信息接收传递、指令执行反馈等关键环节处置效能,确保预警响应机制全面覆盖、执行有力,做到上级指令直达基层、工作要求直通企业。
(四)加强协同联动。要与气象、应急、公安、海事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协作流程;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时数据互通,确保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和应急处置无缝衔接。
(五)夯实复运基础。要提前制定极端天气结束后的交通恢复运行工作方案,重点明确清障排险力量部署、分阶段恢复计划、信息发布机制和次生灾害防范措施等内容。在预警响应结束前即开展灾情预评估,根据气象趋势和现场情况动态调整准备工作,科学制定“快速响应-平稳过渡-有序恢复”的实施方案,确保交通运行从应急状态顺利转为常态管理。
附表1
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记录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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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项目 |
工作要素 |
填写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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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信息接收及传达情况 |
1. 接收时间:_______ 2. 预警级别:_______ 3. 传达方式:_______ 4. 传达时间:_______ 5. 接收人: _______ |
1. 接收时间:精确到分 2. 预警级别:注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3. 传达方式:平台推送/电话/传真等 4. 传达时间:精确到分 5. 接收人:接收人姓名及职务 |
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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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
1. 巡查情况:_______ 2. 物资调配:_______ 3. 人员值守:_______ 4. 其他情况: _______ |
1. 巡查情况:巡查次数、巡查范围 2. 物资调配:物资名称及数量(例:沙袋200个、抽水泵5台等) 3. 人员值守: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4. 其他情况 |
按实际措施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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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点位管控情况 |
1. 点位名称:_______ 2. 管控措施:_______ 3. 执行时间:_______ 4. 责任人: _______ 5. 其他情况: _______ |
1. 点位名称:具体到设施编号(例:延安东路隧道北线) 2. 管控措施: 限行:注明限行时段及车辆类型 封交:注明封闭范围及绕行方案 3. 执行时间:精确到分 4. 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5. 其他情况 |
无情况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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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限撤"执行详情 |
1. 点位名称:_______ 2. 关停时间:_______ 3. 撤离情况:_______ 4. 执行依据:_______ 5. 其他情况: _______ |
1. 点位名称:具体到企业、线路、设施等 2. 关停时间:起止时间精确到分 3. 撤离情况:撤离人数、安置地点 4. 执行依据:阈值触发、执行具体指令 5. 其他情况 |
无执行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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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处置进展 |
1. 险情类型:_______ 2. 处置措施:_______ 3. 当前状态:_______ 4. 伤亡损失:_______ 5. 其他情况: _______ |
1. 险情类型:设施类、事故类等 2. 处置措施:分条列明(例:①启动排水泵组;②封闭两车道) 3. 当前状态:已控制、处置中、待支援 4. 伤亡损失:轻伤/重伤/死亡人数 5. 其他情况 |
无险情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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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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