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宝山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专项资金执行方式的建议》(第017号)建议,我局已答复并完成首次复查,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二次跟踪复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人才安居资助审批环节,缩减审批周期的问题
(一) 优化政策申报事项,提升人才工作便捷度
我局不断优化申报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持续降低企业和人才的申办成本。目前,已连续两年保持申报周期和审核周期(含受理、初审、评审、反馈、公示等环节)总体5周以内,较历年减少2-3个月。考虑到资助名单须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方能发放资金,故后续仍需要一定的周期。
(二) 优化政策申报效率,上线人才政策一站式申报平台
2020年底,宝山人才政策一站式申报平台上线试运营,并顺利完成当年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等政策的申报工作,共有115人通过平台提出安居资助新申请,124人提出安居资助考核申请。对101位优秀人才予以资助,资助金额共计99.15万元;90位优秀人才(考核)予以资助,资助金额共计79.89万元。合计:179.04万元。
(三)优化政策申报体验,打造数字化人才平台
宝山区一站式申报平台的试运营,一定程度上构建了我区人才工作的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提升了政策的显示度和人才满意度。但是,随着人才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科创中心主阵地过程中日益凸显的作用,后续我们还将进一步打造数字化人才平台,为人才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策申报平台。
二、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提高首年发放比例的问题
(一) 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政策更新
一是为进一步缓解人才住房难问题,2021年,我局会同区人才办研究出台了《宝山区人才公寓管理暂定办法》,入住区级人才公寓最高可享受同区域同类型房源市场租价7折优惠,每人每月租金补贴最高可达1000元。对海外人才到本区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金补贴。同时,我局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依托“随申办”平台,在手机移动端实现宝山区人才公寓选房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新政实施三个多月以来,全区已有264位优秀人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40位人才已入住区级人才公寓。另有,16名上海大学教职人员提出人才公寓申请,近期将提请区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二是我局开展《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的修订工作,并积极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做好科学研究、科学修订、科学施策,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才的不同诉求。
(二) 有效叠加,着力缓解人才压力
扩大区级政策叠加效果,引导重点人才在享受安居资助的同时,关注骨干人才专项激励等政策,使得人才资金的红利集中惠及到为宝山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群体。
(三) 培育为先,有效搭建人才发展快速通道
进一步发挥市级和国家级政策的平台作用和培育作用,积极选拔和推荐优秀人才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贴、上海领军人才等项目,让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进入到事业发展的快速通道。最近2年,已累计培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上海领军人才2名,以及百余名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
三、关于您提出的制定《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范办法实施的问题
围绕我区安居资助政策,我局每年都积极收集整理人才和用人单位聚焦的热点问题,并以政策问答简单易懂的形式,发布当年的《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政策问答》。下一步,我们将纳入考核管理、办结时限等新问题,并在新一年申报中,向社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