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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城市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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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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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城市工业园区
2009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011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园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cgy.baoshan.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6161522

 

专有名词解释

(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和常用短语作必要的解释)

 

 

一 、概述

截至2009年底,本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园区管委会成立有“宝山城市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园区的行政领导分管,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受理信息公开事项;制定了《宝山城市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正确实施;发布了《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具体的信息公开操作规范。在园区信息公开工作上做到了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措施落实。同时,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更新维护,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有序地推进。在健全责任制度的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推进和完善园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09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属业务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农村工作的公开信息7条。其中,关于西陈村民小组撤制并落实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4条,相关农转非申请报告公开信息1条,另徐巷生产队办理农转非信息1条,三星、五星村委暂缓选举信息1条。

涉及园区医疗政策及实施的公开信息有3条。其中,关于2009年度献血计划的信息1条,成立园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的信息1条,关于园区2010年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信息1条。

涉及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的信息有2条。其中,关于园区试点“综治进企业”工作的信息1条,开展世博期间园区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的信息1条。

涉及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1条,为园区更新公务车辆相关业务函。

涉及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信息1条,为园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小组成立的文件信息。

涉及企业服务的信息2条。一条为,园区开展首届非公企业“十佳优秀员工”评选活动的通知;一条为,2009年度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决定。

另有涉及落户企业在建工程转让的业务文件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尚未接受到市民关于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园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规范性的制度和保障性的措施,但尚存在一定不足。如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重点不突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2010年,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本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确保园区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园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园区政府信息统计范围包括园区管委会制定的发文文件,统计时间从200911日至200912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2.传真申请数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4.网上申请数

/

5.信函申请数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4.“信息不存在”数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7.“重复申请”数

/

     8.不予公开总数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2)“商业秘密”数

/

3)“个人隐私”数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463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

     2.邮寄费

/

     3.复制费(纸张)

/

     4复制费(磁盘)

/

     5.复制费(光盘)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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