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1建议的答复_建议提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1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0-08-17
【字号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8-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8-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队营区文物设施保护与管理的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在2007——2011年开展了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且梳理公布了86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在宝山区域的部队营区内公布的就有五个文物保护单位、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吴淞炮台遗址、吴淞炮台抗日遗址;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上海少年村旧址;区级文物保护点2个:小白桥、大场峰墩遗址)。对于新发现的“小白楼”等不可移动文物,我们也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整理清单,加强保护,落实核定。

今年,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本市红色革命旧址(遗址)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宝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对区境内的红色革命文物再次进行了梳理与复核,其中也包括了部队营区内的各类革命文物遗迹。

多年来,宝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对其进行制度化巡查、常态化保护利用,并已竖立标识牌及二维码导览。为进一步增进军民关系,促进军民融合,2019年3月,我们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94969部队内的“上海少年村旧址”进行了修缮保护,并且制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对社会免费开放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营区内文物由所在部队营区进行属地化管理。虽然文物管辖范围不同,但我们依然会与部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心协力做好军地双方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发挥部队营区内文物的社会价值。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