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急〔2025〕3号
关于印发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镇园区,局各科室队: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经局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综合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宝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规范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八)《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按照“一个执法事项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分类分级执法要求,强化区应急局统筹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以及指导、协调、监督属地街镇(园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显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努力为宝山“一地两区”建设、实现“北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坚决守住城市安全底线。
(三)主要任务
1.科学谋划计划机制。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确定重点检查范围。统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精准执法事项,整合应急管理部各类专项检查要求,推动落实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持续优化年度计划、深化季度计划、细化月度计划。依托专家专业力量,推动建立普适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街镇园区末梢优势,强化完善属地检查与区级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加强执法联合联动。不断增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性,按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为主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同联合执法。围绕区内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适时组织或者参与联合执法。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规范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检查方式。重点检查包括对区级重点单位全年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检查,以及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检查以外的,作为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二)执法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涉及化学反应过程的医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大中型工贸企业等为重点。
(三)执法检查内容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清单为依据,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5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34家次(占比81%),一般检查102家次(占比19%)。
(一)重点检查(共434家次)
1.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共134家次)
重点单位执法检查根据单位的类型特点,结合信用情况及风险程度开展,全年完成对区级重点单位不少于1次的“全覆盖”执法检查。
(1)对4家宝武集团下属单位,计划分别集中检查1轮次,累计折算工作量为20家次。
(2)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含涉及化学反应过程的医药企业)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开展执法检查,主要聚焦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等7个方面,共计划检查22家次。其中的12家次,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为对象、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方式进行开展。
(3)对除(1)(2)以外的区级重点单位,完成一次普适性检查,重点聚焦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92家次。
2.专项执法检查(共300家次)
(1)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不带储存设施)单位“证后监管”执法检查。按照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不带储存设施)单位“证后监管”三年“全覆盖”要求,2025年度预计完成执法抽查265家次,其中加油站25家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240家次。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我区的执业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家次。具体为对法定评价范围内的我区项目报告(含外省市机构出具的我区项目报告)实地复核。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1家次。
(4)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对其他类重点检查范围企业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检查20家次。
(二)一般检查(共102家次)
依据应急部门权责清单,对属地监管企业开展督导抽查。
1.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抽查16家次。
2.聚焦区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行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深化开展钢材加工(开平)工贸企业监管,赴现场督导检查46家次。
3.结合区内重点地块工作以及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开展“厂中厂”、“小园区”安全生产执法抽查,根据工作指引对“智造空间”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推进“厂中厂”、“小园区”责任上墙制度,重点督促出租方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赴现场督导检查40家次。
(三)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安责险投保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执法检查,穿插
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加大对属地街镇(园区)监管指导力度
继续完善日常检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街镇(园区)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各属地在2025年2月16日前报备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对各属地街镇(园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加强与街镇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工作的衔接,固化对口联系机制、实施报告机制、巡回坐班机制,强化查查衔接、查罚衔接,对属地监管企业必要时进行提级管理,推动街镇园区行政检查与区应急局综合行政执法形成合力。
(二)强化分类监管和触发式监管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分别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和无事不扰。对数字化平台产生的许可备案、隐患整改等异常情况,及时根据智能预警提示,开展触发式监管。
(三)参与联合检查督查巡查工作
按照市级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办)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查、巡查等工作。
(四)开展重点时段、国定节假日明察暗访
在“两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定节假日,依托“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响应市局远程指挥调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
(五)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
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要求,聚焦人员配置、标志标识、办公场地、执法装备、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推进本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检查指挥调度暂行办法》,开展常态化指挥调度。
(六)其他有关工作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继续做好月度行政执法统计、季度典型执法案例等联网直报工作。按时完成年度计划编制备案,定期检查计划推进情况,确保全年计划按时完成。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局将结合年度执法计划,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和季节特点,制定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适时对执法计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