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至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宝山区审计局于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对我单位2021年至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家所属单位。现将我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召开关于审计整改任务的布置会,明确整改责任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一)关于个别街镇未按政策要求建立残疾人服务机构“阳光家园”的问题,我单位积极协调相关街镇政府,已经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8月底将正式启用。
(二)关于部分集中就业补贴对象缺乏跟踪管理,考勤建档不全;康复劳动项目管理粗放,缺少完整有效记录;部分街镇阳光家园未建立捐赠款物台账的问题,我单位已制定印发了《宝山区阳光基地援助对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建立社区保留人员个人档案;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阳光家园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部分补贴对象的考勤监管,劳动产品做到精细化管理;修订了《阳光之家捐赠物品管理规范》,对于捐赠款物及时估价入账。
(三)关于部分街镇(园区)残保金收支核算不清晰,残保金与其他专项资金混合在同一科目核算;个别机构使用大额现金结算的问题,我单位已严格落实专项核算,自2023年5月起,区残联所有下拨款项均直接下拨至街镇残疾人服务社账户;对全部12个街镇的残保金使用管理情况就行了专项检查,并制定印发了《宝山区残联下拨各街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建立每年定期检查机制,明确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上海市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