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尖头村河整改落实的报告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尖头村河整改落实的报告

信息来源: 城市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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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18-10-30
  • 发文字号: 宝工管〔2018〕20号
  • 发文日期: 2018-10-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城市工业园区

 

上海市河长办:

根据《上海市建成区城乡中小河道水质状况通报》,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尖头村河连续三个月水质不达标(其中透明度不达标2次,溶解氧不达标1次),并被市河长办进行通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及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尖头村河北起蕰藻浜、南靠锦秋路(延伸段),属宝山区2017年“市33条”黑臭河道之一,河道长度105.38米,水域面积1371.56平方米。2016年城市工业园区完成了河道周边6000平方米的违章拆除工作并腾地35亩;2016年下半年完成河道西岸新建1.2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建设;2017年由区水务局牵头实施河道清淤、护岸结构、防汛通道等工程性治理及建设;2018年园区开展河道东侧沿线1.8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建设。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报后,一级河长施永根高度重视,焦急万分,第一时间召集会议讨论整改方案,园区领导班子统一思想,研究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

(一)加快问题整改速度。为避免蕰藻浜内航运船经过引起水体浑浊的问题,在尖头村河和蕴藻浜河口设置临时隔离木桩基础上再加固,并加强河道及两岸日常保洁,已在河岸沿线加种水生植物,进一步净化水质。


(二)加强河长巡河频度。继续严格落实河长制,一级河长、二级河长加大河长巡河频率,做好巡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三)加大设施改造力度。根据1019日市环保局领导现场指导意见,为避免河道与蕴藻浜相连造成水质影响,马上在现有临时隔离措施的基础上建立水闸及安装一体化净化装置,确保水质长期稳定。

三、目前河道水质情况

2018925日及1015日,区环保局及园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国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尖头村河道水质情况进行了测试,数据全面达标。(附园区自测及区环保检测汇总表)。

城市工业园区将吸取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河长办的工作要求,以只争朝夕、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折不扣做好河道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河道水质全面达标。

 


 

 

 

 

上海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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