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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宝山区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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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11-19
  • 发文字号: 宝市监知〔2019〕77号
  • 发文日期: 2019-1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2019年宝山区知识产权局打击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全面做好2019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根据《2019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沪知局〔2019100号)要求,现将《2019年宝山区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局

20191115

 

2019年宝山区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认真落实《2019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沪知局〔2019100)文件精神,结合本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为打造宝山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做出应有努力。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领域治理

(一)聚焦服务保障第二届进博会。围绕“规模更大、质量更高、创新更强、层次更高、成效更好”的总体目标,全力服务和保障第二届进口博览会,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制建设,有效保护进博局和参展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和国际企业营造上海一流营商环境。

(二)突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多发、影响较为恶劣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频次,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防止群体性、大规模侵权行为发生。督促市场主办方切实负起市场管理责任,引导经营者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执法,以农资农具、食品、家用电器、日化用品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使用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条款的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做好《电子商务法》与《商标法》的有效衔接。建立线上排查、源头追溯、协同查处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加强对线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测、识别和排查,做好信息采集和证据固定,严厉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存在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建立执法部门与平台经营者、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权利人投诉及处理情况,支持平台经营者依法制定公正、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四)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坚持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集中的商标恶意抢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问题,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力助推宝山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完善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老字号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加大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严格依法履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六)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协助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加强商品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商标印制等环节执法,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涉嫌商标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

(八)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三、落实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各项专项行动任务

(九)贯彻落实201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处置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效率、质量和水平,提升国内外创新主体、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重点围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各项工作。

(十)贯彻落实《上海市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快捷、高效的优势,不断加大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强化重点市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大要案件、典型案件查办,实现案件线索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置,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及时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本市一流营商环境。

(十一)贯彻落实《上海市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知识产权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切实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有效保护消费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信用监管。

(十三)深入推进行刑衔接。深化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健全信息共享、联络沟通、行动协同、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及反向移送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进一步完善打击侵权假冒行刑衔接工作制度。

(十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闻报道,扩大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及时报道有关专项行动进展成效。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网上宣传,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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