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宝山区“一网通办”及政府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宝山区“一网通办”及
政府改革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一网通办”和政府改革工作的攻坚年,总体要求是:全面树立以政府部门管理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的理念,对标一流、完善机制、夯实责任,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覆盖面,全力做好“双减半”,全面对接“双100”,聚焦“后台”业务流程革命性的再造和数据的整合共享应用,“前台”“后台”联动,共同发力,实现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所有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目标,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
(一)探索全流程帮办服务。研究制定并推进实施《宝山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重点板块明确帮办人员,实行帮办人员备案,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协同推进帮办服务。及时汇总和梳理帮办服务过程中的成效和不足,不断进行完善。(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各镇(园区),区滨江委、区吴淞转型办、区南大指挥部办公室)
(二)打造全领域政务咨询。构建全区统一对外的政务服务咨询平台,将全区所有审批部门纳入该平台,通过“12345”实现总咨询,打通“12345”与在线实时咨询的联系。升级在线咨询帮办,引入视频对话功能,实现与办事对象的“面对面”交流。开发在线智能机器人客服,构建全新的智能交互咨询平台,实现24小时不间断在线咨询答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三)推进全方位流程再造。以实现“四减”“双减半” “三个一律不需提交”为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的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清单,按标准对本区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一批事项“零材料提交、零跑动次数”。积极对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确定的新增100项个人全市通办事项,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委、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四)建设全覆盖智能导引。完成所有138个市场准入主题线上智能导引建设,让企业从办成“一件事”的角度轻松实现申报。(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涉及市场准入的区级职能部门)
(五)加强电子证照采集和应用。对接制发证,推进区级部门制发证照向市统一电子证照库完整归集和实时更新,建立“证照—事项”场景授权,形成用证清单。实现已完整归集的高频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免交,应用场景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区信息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到线下线上“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细化完善申请材料目录,消除模糊条款,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一批事项“零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七)全面对接市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优化与市统一受理平台、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对接效果,同步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总客服、统一公共支付、统一物流快递。在审批数据对接的基础上,推进审批全过程在线留痕,通过审批节点信息进行效能督查。(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八)升级企业“管家”小宝。丰富“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特色主页,提升企业“管家小宝”功能,实现产业政策查询、咨询、在线申请等便民利企功能,优化整合“重点产业体系人才招聘”应用、“‘1+9’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实现建筑师负责制网上审核,整合文创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文创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
(九)优化“随申办市民云”APP宝山平台。完成“随申办市民云”区级平台的主页升级改版。逐步汇聚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形成全区统一的一站式公共服务移动端总门户。打通便民服务信息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接口,各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服务板块维护的便民信息自动同步到“随申办市民云”区级平台,接入宝山旅游、宝山健康、共享停车等更多的H5轻应用服务。(牵头单位:区信息委;责任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
(十)拓展“一网通办”服务事项范围。主动对接市政府办公厅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任务和要求,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梳理一批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一网通办”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有关部门)
(十一)继续提升行政审批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的比例。提升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受理的业务数量比例以及通过统一物流送达结果的业务数量比例,纳入量化考核指标,探索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进行“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网路”自测,逐步解决“网路”测试中发现的“网路”不通畅问题。“一网通办”新增事项均要求实现“最多跑一次”“零跑动”,做实“一网通办”申报引导、辅导培训。(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十二)全面完成单一窗口建设。持续做强“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实现7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持续完善知识库梳理,加强单一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窗口带教。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类和社会投资类两个“主题类”单一窗口、“综合业务”窗口和“统一出件”窗口。适时推进政务服务“单窗通办”,在线下开设“专窗”受理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事项。(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
(十三)加快实现政务数据的“聚通用”。持续推进符合上云要求的区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以及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以区电子政务云为载体,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深入开展区政务数据资源治理,实现区政府组成部门区级政务数据全量归集,建立以应用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授权机制,探索建立本区政务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制度,有序推进政务数据按需共享与开放。(牵头单位:区信息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十四)加强“一网通办”业务和操作培训。将“一网通办”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公务员“一网通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一网通办”创新做法打通操作层面“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公务员局、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十五)建立健全重点版块整体转型开发机制。在滨江地区、吴淞工业区、南大地区、新顾城等重点板块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先行先试,加快地区开发和建设。(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滨江委、区吴淞转型办、区南大指挥部办公室、顾村镇等)
(十六)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走访调研各镇、园区和企业,梳理2017年新一轮“1+9”政策体系执行情况和国家、市新出台各类政策文件,拟定需修订的政策或新增细则范围,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出台。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滨江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七)设立财政政策扶持专窗。实现财政补贴统一受理并加强政策咨询和政策兑现,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提升财政补贴的效率。建立产业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在线资金申请、审核。设立财政政策扶持专窗,跟踪评估财政政策扶持专窗执行情况。(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滨江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八)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评估评审事项。编制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19版)》,同步完善《宝山区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目录》。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提高涉企审批“一次办”比例。定期开展行政权力办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编制《宝山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具有行政权力的区级职能部门,各街镇,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
(十九)全面推进“三个一批”改革举措落地。开展我区第一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研究起草《宝山区当年落地项目推进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市级部署,适时组织梳理第二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落实推进当年开工开业和当年竣工验收项目。(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及相关审批部门,各街镇,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
(二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审批部门收件行为,更新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提高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实施质量,优化申请材料等信息要素,科学细化、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兜底”条款清理成果,促进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使用便利化。(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各街镇)
(二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级单位要求,制定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输入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完善区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清单,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监管数据,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调用。大力推行分类监管,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信息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应急局、区民防办、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委编办、区档案局、区气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
三、提升政府运行效能
(二十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
(二十三)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深入推进办理协商,加强办理跟踪落实,按时全面完成市区两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
(二十四)完善“三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成率实现100%,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系统,全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率力争达95%以上。开展“与法同行”等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进一步完善以区人民调解中心为衔接主体的联动机制,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探索开展远程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
(二十五)扎实做好“12345”工作。优化热线办理工作规范。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应用。“12345”热线工单办理先行联系率保持在95%以上,按时办结率力争100%,实际解决率同比上升3%,重复工单占比同比下降5%,满意率同比上升3%。网格化案件全年案件处置结案率不低于95%,处置及时率不低于90%。(牵头单位: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
附件:2019年宝山区“一网通办”及政府改革任务清单
附件
2019年宝山区“一网通办”及政府改革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推进节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 |
||||
1 |
探索全流程帮办服务。研究制定宝山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程帮办服务实施办法。 |
第一季度:启动帮办服务。研究制定并推进实施《宝山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季度:全面推开帮办服务。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重点板块明确帮办人员,组织帮办队伍进行系统操作及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推开帮办服务。 第三季度: 全面推开帮办服务。 第四季度:汇总和梳理帮办服务过程中的成效和不足,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各镇(园区),区滨江委、区吴淞转型办、区南大指挥部办公室 |
2 |
打造全领域政务咨询。构建全区统一对外的政务服务咨询平台,将全区所有审批部门纳入该平台,推行智能办事导引服务,线上依托“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开发在线机器人客服,整合咨询、投诉、建议和评价等服务功能,构建全新的智能交互咨询平台。 |
第一季度:1、依托白玉兰助手实现24小时不间断在线咨询服务;2、通过“12345”实现总咨询,打通“12345”与实时咨询的联系。 第二季度: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QQ实时咨询、微信留言咨询实现工作时间咨询服务,将未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纳入QQ实时咨询体系。 |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3 |
推进全方位流程再造。以实现“四减”“双减半”“三个一律不需提交”为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的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清单,按标准对本区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实现一批事项“零材料提交、零跑动次数”。积极对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确定的新增100项个人全市通办事项,推进工作落实。 |
第一季度:按照市里的要求组织梳理业务流程再造的政务服务事项。 |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委、区民政局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4 |
建设全覆盖智能导引,完成所有138个市场准入主题线上智能导引建设,让企业从办成“一件事”的角度轻松实现申报。 |
第一季度:实现39个主题线上深度智能导引。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门户网站 |
涉及市场准入的区级职能部门 |
5 |
加强电子证照采集和应用。对接制发证,推进证照向市统一电子证照库的完整归集和实时更新,梳理全区电子证照清单目录,明确用证清单,制定管理制度。实现已完整归集的高频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免交,应用场景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 |
第一季度:1、建立“证照-事项”场景授权,形成用证清单。按照市统一要求,针对2018年已完成的17类高频电子证照,配置每一类电子证照与(使用该证照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关系,经电子证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确立“证照-事项”场景授权,生成用证清单;2、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培训,推进36个事项实现证照免交。 |
区信息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6 |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到线下线上“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细化完善申请材料目录,消除模糊条款,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一批事项“零差别受理”。 |
第一季度:1、通过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到线下线上统一发布,无差别受理;2、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动态管理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7 |
全面对接市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优化与市统一受理平台、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对接效果,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总客服、统一公共支付、统一物流快递。 |
第一季度:1、理清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原事项与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落地事项的关系,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事项平稳过渡;2、做好现场服务系统对接市统一受理平台试点工作,拓展试点部门和事项;3、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对接市统一受理平台个性化改造深化优化。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8 |
升级企业“管家”小宝。丰富“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特色主页,实现产业政策查询、咨询、在线申请等便民利企功能。 |
第一季度:协同区人才服务中心优化整合“重点产业体系人才招聘”应用;协同区发展改革委整合“1+9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第二季度:协同区规划资源局提供建筑师负责制网上申请入口,整合功能,优化界面,为企业提供便利。 第三季度:协同区文化旅游局整合文创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文创服务;协同区人才服务中心整合“宝山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 第四季度:优化“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特色主页。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公务员局等有关部门 |
9 |
优化“随申办市民云”宝山区平台。汇聚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形成全区统一的一站式公共服务移动端总门户。 |
第一季度:完成“随申办市民云”区级平台的主页升级改版。 |
区信息委 |
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 |
10 |
拓展“一网通办”服务事项范围。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梳理一批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一网通办”范围。 |
第一季度:主动对接市政府办公厅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任务和要求。 |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门户网站 |
区教育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有关部门 |
11 |
继续提升行政审批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的比例。已上线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确保能够百分之百办理。提升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受理的业务数量比例以及通过统一物流送达结果的业务数量比例。 |
第一季度:1、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改用市统一物流;2、研究将网办量、网办率、“一网通办”快递量、电子证照免交次数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探索建立定期通报制度;3、与市大数据中心紧密沟通,解决“网路”测试中发现的“网路”不通畅问题;4、“一网通办”新增事项均要求实现“最多跑一次”、“零跑动”,做实“一网通办”申报引导、辅导培训。 第二季度:1、定期统计网办量、网办率、“一网通办”快递量、证照免交次数。2、定期开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网路”自测。 第三季度:1、加强应用数据分析;2、加强数据安全保密管理。 第四季度:1、做好宝山区“一网通办”宣传;2、做好全区“一网通办”绩效考核。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12 |
全面完成单一窗口建设。建立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政务服务机制,持续做强“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实现7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受理”。 |
第一季度:持续完善知识库梳理;完成单一窗口工作人员的招录。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单一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窗口带教;持续完善知识库梳理;确定4类单一窗口的布局设置;完成“统一出件”、“综合业务”单一窗口的开设,进行试运行;市场准入类和社会投资类两个“主题类”单一窗口全面实施。 第三季度:1、“综合业务”单一窗口正式运行,通过实际办理,细化窗口收件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更新、充实知识库内容;“统一出件”单一窗口正式运行,完成进驻窗口50%的证照归集和发放;2、督查“三集中、三到位”落实情况、单一窗口事项纳入情况;3、推进政务服务“单窗通办”、事项限时办结;4、根据市统一安排,适时在线下开设“专窗”受理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事项。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 |
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 |
13 |
加快实现政务数据的“聚通用”。持续推进符合上云要求的区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至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以及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以区电子政务云为载体,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深入开展区政务数据资源治理,实现区政府组成部门区级政务数据全量归集,建立以应用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授权机制,探索建立本区政务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制度,有序推进政务数据按需共享与开放。 |
第一季度:深入开展区政务数据治理,将前期已归集的政务数据进行比对、清洗、分类,构建完善区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根据已经梳理完的政务数据,设计5-10个内嵌式主题应用,开展基于产业发展的相关综合分析。 第二季度:完成所有区政府组成部门的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情况完成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的编目、归集与治理工作。继续完成5-10个内嵌式主题应用以及2个综合应用分析。启动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的功能设计。 第三季度:组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业务培训工作,将政务信息数据的编目和归集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指导各部门根据要求完成政务数据向平台归集。编制形成《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区政务信息数据的共享与应用。 第四季度: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根据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情况,实现政务数据的按需共享与应用。 |
区信息委 |
区政府各部门 |
14 |
加强“一网通办”业务和操作培训。将“一网通办”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为“一网通办”创新做法打通操作层面“最后一公里”。 |
第一季度:制定“一网通办”业务和操作培训方案。 第二季度:开展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公务员“一网通办”专题培训班。 第三季度:开展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新任公务员“一网通办”能力培训。 第四季度:开展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
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务员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 |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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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立健全重点板块整体转型开发机制。在滨江地区、吴淞工业区、南大地区、新顾城等重点板块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先行先试,加快地区开发和建设。 |
第一季度:明确重点版块帮办员,纳入全区帮办体系。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服务中心等 |
区国资委、区滨江委、区吴淞转型办、区南大指挥部办公室、顾村镇等 |
16 |
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走访调研各镇、园区和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修订政策、制定细则,优化和细化产业扶持内容。 |
第一季度:梳理2017年新一轮“1+9”政策体系执行情况和国家、市新出台各类政策文件,初步拟定需修订的政策或新增细则范围。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滨江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7 |
设立财政政策扶持专窗。实现财政补贴统一受理并加强政策咨询和政策兑现,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提升财政补贴的效率。 |
第一季度:建立产业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在线资金申请、审核,设立财政政策扶持专窗。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滨江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8 |
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评估评审事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提高涉企审批“一次办”比例,定期开展行政权力办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 |
第一季度:做好《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19版)》编制准备工作,就已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摸底梳理。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行政权力办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第二季度:根据区级机构改革总体情况,适时启动《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19版)》取消调整工作,同步完善《宝山区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目录》。按照国家和上海市部署,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全面提升行政审批“一次办”比例,最大限度破解“准入不准营”。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行政权力办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第三季度:正式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19版)》、《宝山区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目录(2.0版》。开展2019年第三季度行政权力办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第四季度:根据市级部署,对照市级出台的《上海市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目录》,结合区级行政审批目录的取消调整,编制《宝山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目录》。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行政权力办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
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 |
具有行政权力的区级职能部门,各街镇,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 |
19 |
全面推进“三个一批”改革举措落地。根据市级部署,适时组织梳理第二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落实推进当年开工开业和当年竣工验收项目。 |
第一季度:开展我区第一批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研究起草《宝山区当年落地项目推进管理暂行办法》。 |
区审改办 |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资源局及相关审批部门,各街镇,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 |
20 |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审批部门收件行为,更新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提高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实施质量,优化申请材料等信息要素,科学细化、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兜底”条款清理成果,促进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使用便利化。 |
第一季度:依托区级行政审批目录取消调整工作,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收件材料清单。 第二季度:按照市级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收件材料清单,巩固深化行政审批“兜底”条款清理成果。 第三季度:结合区级行政审批目录的取消调整,同步指导督促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更新报备工作。 第四季度:开展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实施工作专项检查。 |
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级职能部门,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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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监管数据,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调用。大力推行分类监管,对每个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 |
第一季度:1、根据市级单位要求,制定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2、完善区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清单,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 第二、三季度: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条件的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输入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将监管数据向大数据资源平台汇聚。 第四季度:1.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条件的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输入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2.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工作细则,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3.进一步扩展覆盖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4.总结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信息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应急局、区民防办、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委编办、区档案局、区气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 |
三、提升政府运行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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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
第一季度:完成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上海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拟定《宝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接市级平台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模块;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确定的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第二季度:发布《宝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变化等信息;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启动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8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第三季度:验收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8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研究推进农村综合帮扶、教育、环境保护、应急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新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第四季度:全面督查《宝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区级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拟定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研究明年工作重点。 |
区政府办公室 |
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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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深入推进办理协商,加强办理跟踪落实,按时全面完成市区两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 |
第一季度:完成区两会建议提案组组织工作,做好区两会建议提案的分办及摘编,做好交办和代表委员沟通工作;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市建议提案(涉宝山区)承接和分办。 第二季度:市区两级建议提案办理及督查,完成办理情况的数据统计及市区两级总结情况撰写。 第三季度:向人大报告办理工作,深化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完成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回函,向区政协通报办理工作。 第四季度:启动年度复查,完成年度复查,完成区级两会办理考核工作,开始下一年度两会筹备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 |
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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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成率实现100%,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系统,全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 |
第一季度:全面谋划健全完善我区“三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与市、区级媒体合作,开展“与法同行”等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进一步完善以区人民调解中心为衔接主体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金融、房地物业、婚姻家庭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在巩固已有的重点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领域。 |
区司法局 |
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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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12345”工作。“12345”热线工单办理先行联系率保持在95%以上;按时办结率力争100%;实际解决率同比上升3%;重复工单占比同比下降5%;满意率同比上升3%。网格化案件全年案件处置结案率不低于95%,处置及时率不低于90%。 |
第一季度:“12345”热线工单办理先行联系率保持在95%以上;按时办结率力争100%;实际解决率同比上升3%;重复工单占比同比下降5%;满意率同比上升3%。 |
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
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