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我镇自2014年成功复审国家卫生镇以来,市容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更好地打造“创新顾村、宜居顾村、人文顾村、幸福顾村”的亮丽形象,全面落实巩固国家卫生镇各项长效管理制度,镇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重新制定了市容环境卫生、道路养护、绿化保洁、门前责任制管理、病媒生物防制、“五小”行业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城乡结合部管理、居民小区卫生管理、农村卫生管理、单位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