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号召,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24〕461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进行《宝山区高素质农民评定及扶持办(草案)》的制定工作,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宝山区高素质农民评定及扶持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来信地址:铁山路1050号2号楼405室,邮编:201999;电子邮件地址:bsqnw001@163.com;联系电话:56495366。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