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宝山区大场镇上大社区W121403单元K1-06a、K1-06b(“城中村”改造项目-场中村)地块实施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沪宝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41号),该土地受让人为上海华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4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从而推动周边地块的建设。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上海华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选址:
土地出让合同里4号绿化用地包含bs083a-07(含水域)、bs080a-03、bs080a-06局部、bs083a-09、bs083b-01、bs080b-01六个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临规划沪太支路,南至走马塘,西临沪太路,北临南何铁路。
根据用地预审批复,一期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59575.43平方米(实测面积),其中包含已建玉龙湖范围17343.61平方米。二期bs080a-03地块用地11702.4 平方米。
三、项目拟建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土方整理,调整地形,栽植绿化苗木和隔离林带,优化景观效果;结合现状场地特点进行地面铺装;配建公共设施建筑等。
本项目实测用地扣除水系后陆地实际用地面积为53934.22平方米,本工程建设规模:绿化种植面积43152.77平方米,占陆域面积的80.01%。道路广场面积9947.45平方米,占陆域面积的18.44%。建筑占地面积834.00平方米,占陆域面积的1.55%。
四、项目进度计划
本项目一次规划,分二期实施,一期拟用地面积59575.43平方米(其中包含已建玉龙湖范围17343.61平方米),初步计划工程建设周期计划为12个月,预计2025年6月开工,2026年6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期bs080a-03地块面积为11702.4 平方米,待地块达到使用条件后再实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沪宝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41号,按每平米不少于400元建设,实施后无偿移交宝山区绿化局,由其负责后期管理。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395.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3.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2.65万元,预备费用69.78万元。单位造价444.16元/平方米,满足出让合同要求。
项目资金由上海华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妥否,请函复。
附件:《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4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