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罗泾镇海星村、花红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评审的函》(泾府〔2016〕85号)收悉,根据《关于宝山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委办〔2016〕31号)的要求,经9月29日罗泾镇海星村、花红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评审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罗泾镇海星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罗泾镇花红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是海星村、花红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的依据,请你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函复。
宝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