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郊野单元规划(2017--2035)》,我镇新陆村拟建设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一期)创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一、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
项目位于罗泾镇新陆村,东邻长江,南连罗泾花红村,西接罗泾塘湾村,北靠罗泾洋桥村,总用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
二、建设内容
项目依据村庄自然资源、特色农业实际,从农旅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建设着手,分别加快推进现代研学农业产业(水源涵养林配套及其他附属设施、景瑞农产区、可食用植物园)、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口节点、公共服务中心、睦邻点、新型农业产业楼地块环境提升、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修缮)、综合配套提升(标识标牌、架空线整理、智慧乡村建设、村级治理平台)三大板块建设内容,综合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乡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项目法人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2670万元,工程费用2014万元(含:现代农业产业区项目1193万元,公共服务区项目486万元,综合配套区项目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0万元,开办费30万元,不可预见费126万元。
项目资金由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筹措,涉及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标方式
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本项目申请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
特此函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