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一期)创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一期)创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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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0-11-12
  • 发文字号: 泾府〔2020〕70号
  • 发文日期: 2020-11-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郊野单元规划(2017--2035)》,我镇新陆村拟建设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一期)创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一、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

    项目位于罗泾镇新陆村,东邻长江,南连罗泾花红村,西接罗泾塘湾村,北靠罗泾洋桥村,总用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

    二、建设内容

    项目依据村庄自然资源、特色农业实际,从农旅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建设着手,分别加快推进现代研学农业产业(水源涵养林配套及其他附属设施、景瑞农产区、可食用植物园)、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口节点、公共服务中心、睦邻点、新型农业产业楼地块环境提升、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修缮)、综合配套提升(标识标牌、架空线整理、智慧乡村建设、村级治理平台)三大板块建设内容,综合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乡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项目法人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2670万元,工程费用2014万元(含:现代农业产业区项目1193万元,公共服务区项目486万元,综合配套区项目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0万元,开办费30万元,不可预见费126万元。

    项目资金由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筹措,涉及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标方式

    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本项目申请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

    特此函达。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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