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宝山城市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提高河湖管理养护水平,保障河湖设施运行完好,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50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镇、村两级河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管理养护内容和标准
本区河湖维修养护工作具体标准参照《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执行,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维护、水质保护、绿化养护、岸线管护、河面清护、河床修复等六个方面。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
各镇、园区应根据河道管理养护的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养护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所在辖区内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