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申报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文广影视〔2015〕246号)要求,在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现推荐沪剧、大场花格榫卯技艺、大场微雕微刻和高境布艺堆画四个项目申报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特此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申报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文广影视〔2015〕246号)要求,在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现推荐沪剧、大场花格榫卯技艺、大场微雕微刻和高境布艺堆画四个项目申报第五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特此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