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支付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服务费欠款的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申请支付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服务费欠款的函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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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4-10-09
  • 发文字号: 宝绿容〔2024〕116号
  • 发文日期: 2024-09-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区财政局:

为了落实疫情期间环境核酸检测工作,我局与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医检”)于2022年5月15日签订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作协议》,约定塞力斯医检为本区指定场所提供新冠病毒环境核酸检测服务,检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372,840.00元。

至今我局已向塞力斯医检支付检测服务费298,272.00元(总费用的80%),仍有74,568.00元尚未支付。2024年7月22日,塞力斯医检给我局书面情况说明,同意按未支付尾款74,568.00元的9.7折支付尾款,即支付72330.96元即可,此款到账后合同履行完毕。由于该尾款72330.96元仍未支付,塞力斯医检已多次向我局发来催款函,要求履行合约。

为了履行合约,避免产生相应法律后果并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现向区财政局申请72330.96元经费,用于向塞力斯医检支付尾款。

特此发函,望予以支持为感。

附件:1.塞力斯医检催款函

         2.塞力斯医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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