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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顾村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顾村镇 发布时间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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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12
  • 发文字号: 宝顾府〔2022〕14号
  • 发文日期: 2022-08-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顾村镇

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顾村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顾村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宝山区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等要求,切实做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  坚持党政同责,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

    1.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市、区加强“党政同责”要求,厘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职责。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第一阶段预期目标,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优化指标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作用,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镇食安办建设,确保食品安全专、兼职工作人员到位。加强居(村)食品安全工作站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专业监管基础上的综合执法,切实将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延伸到居(村),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基层食品安全隐患。推进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管理(镇食安办、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及各村(居)委)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技能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效、专业的监管队伍(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4.加强制度建设和示范引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巩固和深化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成效,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

    二、坚持预防为主,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

    5.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工作要求,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三点一库”闭环管控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实人员健康防护、消毒、核酸检测、应急处置、运用“沪冷链”系统等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做好涉疫食品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6.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评估。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计划,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研判制度,实现风险监测体系覆盖食品全产业链和全供应链,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科学制定计划,加大抽检力度。增加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和生物毒素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的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形成监管工作闭环。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7.全面整治隐患。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提高工作主动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农业公司、镇食安办)。

    三、坚持“四个最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8.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食品标准化工作,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做好企业指导服务、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相关工作,优化标准供给。完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规模化主体100%执行;加强食品供应外延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鼓励优质食用农产品入沪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9.强化各环节监管。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净化产地环境;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严格规范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污染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农业公司、环保)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抽查考核;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网络餐饮服务、直播带货、生鲜配送、小菜店、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措施;严格集体用餐、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持续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执法和基层综合治理(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民政、建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进博会、世界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

    10.加强追溯管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衔接工作,推进食品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源头赋码,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自建信息追溯系统与全市统一信息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农业公司、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指导、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信息追溯义务,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44个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与上传率均达到100%;强化追溯信息大数据分析智能运用,深化进口冷链食品、特殊食品信息追溯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教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消费者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追溯平台查询国产婴配乳粉追溯信息,查询次数比2021年提高50%以上(经发办、市场监管所)。

    11.严惩违法行为。开展“铁拳”行动、“昆仑2022”行动,重点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处罚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落实处罚到人的工作要求,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落实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黑名单”制度,作为“处罚到人”制度的有效补充。(公安、市场监管所、环保、农业公司、市容办、城管)

    四、坚持问题导线,提高标本兼治的系统治理能力

    12.深化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治理。持续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新增、回潮,全面消除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推进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操作细则,因地制宜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备案纳管,严格执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与退出措施,加强辖区备案工作规范性。加强食品摊贩管理,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严厉查处无序设摊、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饮油烟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镇食安办、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所、市容办、城管)。

    13.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加强流通领域监管,聚焦批发市场、生鲜销售平台、小菜店以及运输存贮等环节,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销账式治理镇食安办、农业公司、市场监管所、市容办、城管

    14.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聚焦食品原料、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配送过程等“四大环节”,重点排查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美食广场等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监测。实施服务型监管,加强政策供给,积极推动电子证照联动应用,落实“美食广场”举办者、经营商户、第三方平台、监管部门等“四方责任”。推动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美食广场率先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管理,继续大力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市场管理所)

    15.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学校食堂智慧管理模式,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在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鼓励学校食堂建立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教委、市场监管所、公安)。

    16.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推进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确保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管理的申报率、签约率、油水分离器安装及正常使用率、信息化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强化职能部门间联勤联动,及时发现、查处餐厨废弃物违法违规收运、处置等行为,并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和末端市场推广应用。倡导使用公筷公勺,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市容办、城管、市场监管所、环保)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7.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服务型监管,系统运用引导规范、预警提示、风险提醒、问题会商、行政约谈、公益培训、专业指导等措施,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合规性,助力食品行业投资促进工作。大力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优化升级市场准入“单一窗口”,加强部门联动,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业一证”做深做实(市场监管所、市容办)

    18.促进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着力提高绿色食品认证率、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已获得国家诚信评价标准认证证书到有效期的企业复审工作;结合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打造海派餐饮品牌,助力传统老字号食品企业发展,服务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经发办、市场监管所、农业公司)。支持企业参加“上海品牌”认证,参与政府质量奖励评审。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保健食品、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将“明厨亮灶”等要求纳入创建标准(市场监管所、经发办)

    六、坚持共治共享,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19.加强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关于食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监督。拓展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等志愿者队伍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12315”“12345”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引导各方参与。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行业协会自律互查向更广领域延伸。继续开展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质量评估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民政、市场监管所)。探索镇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发挥“社区通”居(村)全覆盖的平台优势,推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监管动态、消费预警等信息。(镇食安办、各村(居))

    21.加大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与新媒体作用,持续传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监管动态。深化打造“品味宝山”宣传品牌,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个居(村)。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推广食用“食安封签”,倡导使用公筷、公匙,提倡“光盘行动”等良好习惯,提高市民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倡导健康饮食理念。(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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