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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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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12-09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9〕15号
  • 发文日期: 2019-03-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3月20日

 

 

宝山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现结合宝山区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帮办服务形式。本办法所称“帮办服务”是指由承担帮办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帮办主体”)为申请帮办服务的项目单位无偿提供对社会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咨询指导、协助办理、快速办理、会商会审等各类帮办服务。

(一)咨询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线上线下精准审批咨询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咨询,解答政策和审批手续办理相关问题。

(二)协助办理。根据企业的需要,陪同企业递送材料或代送材料。

(三)快速办理。对重要事项或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速度,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会商会审。针对涉及两个及以上审批部门的问题,通过咨询会、协调会等方式,组织审批事项协商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审批问题。

第三条  帮办服务内容

(一)项目注册经营、供地、立项、投资建设、验收和竣工投产等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技术服务事项(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帮办主体对接协调)。

(三)项目推进中涉及的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帮办主体对接协调)。

(四)其他需要行政审批帮办主体协调解决的事项。

第四条  帮办服务对象。为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及有关社会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帮办服务。涉及注册型企业行政审批等简易事项,由各镇(园区)投促中心或企业服务中心及重点板块直接实行帮办;涉及区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各镇(园区)提出需重点推进的社会投资项目(每个镇、园区原则上每年可提出不超过10个)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等复杂事项,经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等有关程序后,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牵头提供帮办服务。

第五条  帮办服务架构。按照“分级受理、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在全区建立镇(园区)及重点板块、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区级审批部门三级帮办主体,实现本区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帮办。

(一)前台

各镇(园区)投促中心或企业服务中心以及滨江地区、吴淞开发区、南大地区、新顾城等重点板块配置专职或兼职帮办员,负责对辖区内(重点板块内)的社会投资项目进行帮办,其中南大地区、新顾城帮办员纳入相关镇帮办队伍统一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对提出帮办服务申请的项目单位,指导项目单位熟悉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各阶段申请材料。按项目实际情况,协助编排项目行政审批进度计划。

2.协调解决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独自协调解决的复杂事项,按程序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3.及时将帮办员信息备案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并做好动态更新,加强帮办员的规范管理和培训,提升帮办员的业务水平。

(二)中台

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专职帮办员,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关审批部门召开协调会和咨询会,协调解决区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各镇(园区)及重点板块提出需重点推进的社会投资项目等复杂事项,开展集中政策咨询、会商会审等服务,重大问题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

2.对帮办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和督办,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3.对不需要以其他许可事项为前置条件的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协同相关部门适时推进并联审批、快速办理。

4.对帮办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帮办员培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流程等方面的业务辅导。

5.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设置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提供开办企业咨询等帮办服务。

6.会同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研究构建全区统一对外的政务服务咨询平台,开展全领域的政务咨询服务。

此外,为提高帮办服务的针对性,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进帮办服务;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由区经委会同区土地储备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推进帮办服务;存量转型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推进帮办服务。

(三)后台

行政审批部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明确帮办员,负责帮办服务在本部门的承办、督办,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工作规范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审批,并及时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反馈结果信息。

2.对于纳入“一网通办”的审批事项,加强网上预审,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切实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加快电子证照应用,切实减少企业材料提交。

3.对涉及市审批权限的业务事项,协助项目单位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4.参加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培训会,为前台、中台帮办员提供政策解读、业务培训。

5.对前台、中台帮办员和项目单位的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集中咨询会以及统一政务服务咨询平台等线上咨询予以认真解答、指导,一次性告知所需所有材料及法定形式,告知内容应与对外公示的办事指南一致。

第六条  帮办服务流程

(一)项目单位向镇(园区)及重点板块帮办员提出帮办申请,镇(园区)及重点板块帮办员对申请帮办事项的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属于帮办范围的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帮助项目单位联系具体承办部门;对属于帮办范围的一次性告知各阶段申请材料。各镇(园区)及重点板块也可根据实际对重点项目在征询企业意见后主动提出帮办服务。

(二)针对申请帮办服务的简易事项,镇(园区)及重点板块帮办员协助、指导项目单位申请具体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根据职权开展具体行政审批。

(三)针对申请帮办服务的复杂事项,由项目单位填写《宝山区帮办服务申请表》,经镇(园区)及重点板块帮办员提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并根据事项要求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区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启动联合审批程序,协助项目单位配合相关审批部门做好联合审核和联合勘察验收工作。

(四)镇(园区)及重点板块帮办员在收到审批部门办结通知后,及时通知项目单位领取或经项目单位授权委托后代为项目单位领取并送达相关证照或批复文件。

第七条  项目单位针对复杂事项可申请全程帮办,也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申请帮办,由帮办员统筹策划,主要集中在项目注册经营、供地、立项、投资建设、验收和竣工投产等六个阶段:

(一)注册经营阶段。项目单位在确定投资意向、签订投资协议后,帮办员协助项目单位申请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办理企业注册事项及注册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环保等审批事项。

(二)供地阶段。项目单位通过实地勘察,选定投资项目后,帮办员协助项目单位办理用地预审、土地出让等手续。

(三)立项阶段。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根据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帮办员协助策划编排项目行政审批进度计划,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四)投资建设阶段。在土地取得后,帮办员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五)验收阶段。在项目单位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帮办员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产权登记手续等。

(六)竣工投产阶段。帮办员协助项目单位办理投产、开业和涉及开业的卫生、食品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第八条  帮办终止程序

在帮办服务过程中,出现下列原因不能继续进行的,终止帮办服务并通知委托人,及时办理终止程序。

(一)因虚假申报、前置要件(材料)不全、违法违规操作等委托人的原因不能继续审批的。

(二)因法律法规不允许审批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审批的。

第九条  工作保障机制

(一)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对项目审批相关政策和规定、帮办审批服务工作进展等进行通报。

(二)工作例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问题研判分析会,重点解决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综合性、全局性、针对性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协调推进项目帮办进度。

(三)绩效考评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对帮办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回访,对收集的问题建议及时处理。不定期召开办事企业、群众座谈会,听取对帮办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帮办服务质量。相关帮办工作情况,纳入镇(园区)和审批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优秀的,通过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四)监督投诉机制。本办法所涉帮办服务系政府无偿提供,如有帮办员以加急费、帮办费的名义收取费用,可以向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第十条  附则。本办法试行2年,自2019年3月20日到2021年3月19日。由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宝山区帮办服务申请表(样表)

2.宝山区帮办服务流程图

 

 

 

附件1

宝山区帮办服务申请表(样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方基本情况(由项目单位填写)

企业项目名称

 

需求描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帮办服务申请处理情况(前台帮办员填写)

需求整理

 

 

 

 

 

服务情况

拟安排(在□打“√”或在“其它”中描述)

1.□咨询指导      

2.□协助办理

3.□快速办理

4.□会商会审

5.其它:

 

前台帮办员签字

 

年     月    日

前台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中台主要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帮办服务

结果记录

(中台填写)

 

年     月    日

附件2

宝山区帮办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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