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
宝规划资源〔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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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营商
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加强局内全科人才的培养,我局拟结合规划土地行政审批工作改革,试点推行规划土地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制度。
经我局调研、研究,目前已形成《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服务对象、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考核监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附件。
现该《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试行。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