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规划资源〔2019〕1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规划资源〔2019〕1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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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5-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5-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

 

宝规划资源〔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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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营商

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加强局内全科人才的培养,我局拟结合规划土地行政审批工作改革,试点推行规划土地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制度。

经我局调研、研究,目前已形成《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服务对象、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考核监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附件。

现该《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试行。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营商专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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