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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信访人叶**专项资金的请示

信息来源: 张庙街道 发布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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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19-07-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7-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张庙街道

区信访办:

信访维稳对象***,男,1987年生,户籍地宝山区**小区*号*室,未婚,血友病患者,肢体二级残疾。因就医期间使用了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人凝血因子Ⅷ而感染HIV。

为解决HIV感染者就医、生活困难等问题,2010年上海市政府对此类患者的医药费等问题有统一口径和政策,患者医药费统一由市政府承担,其他费用根据【沪委府访摘(2010)第3号】文,以及市政府原分管副秘书长范希平同志“属地化解决”的批示精神,经市爱心办、区信访办协调和支持,2010年7月12日联系上海冠威工具有限公司(共康路726号,法人代表曹惠生),系区民政局福利公司)作为其挂靠单位,由企业每月代为发放***的工资并缴纳“三金”(养老、医疗、失业),工资标准为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资金由张庙街道拨付给企业。

故2010年11月、2014年5月,张庙街道二次向区政府信访办申请专项维稳资金12万元、22万元(按每5年工资、“三金”资金总额进行匡算),至2018年6月上述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为继续做好HIV感染者***的维稳工作,也为解决其实际生活、医疗困难等问题,经匡算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5年),有关最低工资、“三金”共需资金31.6万元左右,届时据实结算。故特向区信访办申请专项维稳资金31.6万元。

当否,请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6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张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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