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专利试点单位、专利产业化)项目和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科委〔2017〕21号)和《关于拨付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专利产业化和专利试点单位)》(宝专联〔2018〕69号)精神,确定对12家专利试点单位、21个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立项。上述项目共计扶持经费总额298万元。按照分期拨付原则,本次下拨经费274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下拨24万元。
望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合同,并按要求切实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请及时报区科委验收。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