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_公示公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年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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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5-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5-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一、重点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律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5、《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7、《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

8、《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

二、重点普法任务

1、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2、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区绿化市容(林业)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3、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开展以“关注候鸟迁徙,维护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爱鸟周普法宣传,联合司法机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宣传;组织开展“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市民观鸟大赛”等宣传活动。

4、深入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联合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的收集、运输、处置闭环管理”的线下线上广泛宣传。积极探索“一网通管”下的“智慧分类”试点。

5、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主题宣传活动,培训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责任人10000余人次、重点管理人员1800余人次。

6、适时举办《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等新颁布法规规章宣贯培训。

7、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旁听制度化、常态化,增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通过以案说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三、重点普法对象

(一)宝山区绿化市容(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

(二)宝山区绿化市容(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三)宝山区相关街镇及居委(村委)干部。

(四)宝山区绿化市容(林业)行业职工及行业管理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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