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藤艺家具经营部: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芬梅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0)办字第800号),申请人刘芬梅已于二○二○年八月四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十日
上海市宝山区藤艺家具经营部: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芬梅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0)办字第800号),申请人刘芬梅已于二○二○年八月四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