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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提案号9B049)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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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6-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于区政协委员第9B049号提案的答复

 

王长军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关注。您在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B04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明确提到,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作出工作部署。

近年来,在宝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有力指导下,宝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本市贯彻落实意见,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2022年市区协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关﹝2022﹞107号)和《宝山区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实施意见》(宝府办﹝2017﹞35号)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广大企业与职工的创建热情竞相迸发,创建活动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实效性持续增强,社会影响力稳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区域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完善。截至目前共累计创建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811家,宝山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788家。创建数量位于全市前列。

2023年初,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下一步,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以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不断提升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传导。要求建立创建活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重点任务、时间进度、保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强化服务指导。三方四家单位将结合各自职能,发挥三方机制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指导和服务。四是强化检查督导。采取系统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自我检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创建活动走稳走深走实。五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设立宣传月、开设宣传专栏、组织业务技能竞赛、举办巡回演讲、开展主题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拍摄专题片、培育教育实践基地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涌现出来的示范典型和先进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营造共商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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