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宝城执〔2019〕15号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宝城执〔2019〕15号

信息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8-01
【字号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19-08-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7-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管执法局

关于调整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中队

办公用房的请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城管执法形势发展要求,加强城管执法基层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以创建示范中队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宝山城管基础建设。区城管大队机动中队办公场所的选址、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等方面均未达到创建标准和工作需求,迫切需要加强。

一、 中队基本情况

机动中队: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机动中队是宝山区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人员编制45人,实际在编41人,辅助人员6人,属于大型城管中队。主要职责以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名义,承担本辖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负责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执法、应急处置保障以及执法监督等职责。

二、示范中队创建要求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规定》的要求,机动中队创建示范中队,办公用房需达到10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业务用房需配备会议室、更衣室、卫生间、茶水间、文印室、淋浴房、文体活动室、心理辅导室、办公信息网格机房、配电室、食堂、受理大厅、案件审理室、信访接等室、暂扣物口存放室、装备保管室、文书档案室、勤务指挥室等功能室,以及300平方米训练场地和满足30台车的停车需求停车场地。同时中队办公场所要相对独立固定、布局合理,方便出勤、有利执法工作。同时,办公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在辖区交通便捷的地方,至少有一面临靠道路;二是有较好的市政设施条件;三是需要单独设置,宜为低层、多层建筑。四是单独分区,具有独立的竖向交通、平面交通、场地及出入口。

三、办公用房调整请求

为进一步打造示范化城管中队,提升城管执法精细化工作水平,区局在宝杨路194116号寻找到一处办公用房,该处办公用房离区局较近,日常联络较为便捷,交通及地理位置俱佳,办公面积及功能用房均符合示范中队硬件要求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 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