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
处理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内容 |
处理决定日期 |
处理机关 |
上海敏凯文化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080069517Y |
王剑 |
(宝山)人社执(2025)理字第00454号 |
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未按规定支付6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6月、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柒万玖仟陆佰贰拾叁圆肆角整(79623.4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6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6月、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柒万玖仟陆佰贰拾叁圆肆角整(79623.40元) |
2025.6.3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久干电器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MA1GLF607D |
周陶 |
(宝山)人社执(2025)理字第00506号 |
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未按规定支付6名劳动者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万叁仟捌佰圆(538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6名劳动者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伍万叁仟捌佰圆(53800.00元) |
2025.6.13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