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贵局《关于报送〈宝山区公园绿地林带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一河一策”整治方〉的请示》(宝绿容〔2018〕141号)及附件已收悉,经专家评审,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经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贵局关于BSw562江杨市场绿带河2、BSw563江杨市场绿带河3等19条水体的治理方案,请贵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予以进一步完善。
二、请贵局按照整治方案,加快实施相关治理措施,尽早完成公园绿地林带水体消劣任务。
三、请贵局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林带水体巡查,整治完成后,加强保洁养护工作,巩固整治成效。
特此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