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山区2020年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开展宝山区2020年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6-19
【字号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发文字号: 宝统〔2020〕7号
  • 发文日期: 2020-06-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统计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源头的准确性,宝山区统计局自即日起对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财务状况》(表号:F203,报告期:2020年5月)的填报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报《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回执》(附件2),并于20207月18日前将自查回执邮寄传真或扫描各镇、街道、园区统计部门;如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存在差异,请于次月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填写好说明。

请各单位充分重视本次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自查,区统计局将于2020年7月-9月对部分法人单位开展抽查。对在自查阶段自行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在抽查阶段发现统计调查对象拒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区统计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依法处理。

 

附件1: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内容

附件2:《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回执》

附件3:各镇、街道、园区统计部门联系方式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内容

 

表号

统计指标

自查报告期

抽查报告期

F203

营业收入

2020年5月

2020年5月

2020年6月

净服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

 

 

 

 

 

附件2: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回执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是否按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数据(打勾)

1、是      2、否

贵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分支机构(打勾)

1、是      2、否

 如是,上报数据是否包含分支机构数据(打勾)

1、是      2、否

已上报数据是否存在数据差错(打勾)

1、是      2、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报告期

上报数据

检查数据

差异额

营业收入

千元

2020年5月

 

 

 

净服务收入

千元

2020年5月

 

 

 

应交增值税

千元

2020年5月

 

 

 

 

指标说明

1、填报口径:法人原则填报,不论分支机构是否在外省市独立报税,只要在工商上属于分公司就要纳入法人统计。

2、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3、净服务收入:指企业各类经营活动所确认的营业收入中,单纯反映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不应包含经营或外包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出让等活动所确认的收入,以及财政拨款、政府补助、投资收益、股权分红等相关收入;也不应包含代收代付、代开票、代管代运货物价值等带来的营业收入。根据会计“营业收入”明细账二级科目本年累计数分析填报。

4、应交增值税: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而不是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故不要直接摘抄《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增值税”。不设置留抵,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

方法一:根据会计科目中,年初至年末借方/贷方累计发生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进项税加计抵减。(有外省市独立报税分公司的法人公司推荐方法一)

方法二(推荐):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一般项目列中的本年累计列计算。公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进项税加计抵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中本期实际抵减额累计数)




附件3

各镇、街道、园区统计部门联系方式

街镇、园区

服务业

联系电话

QQ号

交运

联系电话

QQ号

友谊路街道

谭奇林

56781607

3107115781

谭奇林

56781607

3107115781

吴淞街道

唐君

56844749

286151957

唐君

56844749

286151957

张庙街道

黄洁

56744251

1225729537

张雯静

56744251

419369963

罗店镇

李洁

56591308-8081

583437198

李洁

56591308-8081

583437198

大场镇

柳杰

61677216

568098069

王莉华

56684897

315594149

杨行镇

徐丽

56494087

361306599

房洁云

56492666

334529472

月浦镇

蔡梅丽

56933631

47735490

孙伊馨

56938747

1031872610

罗泾镇

曹川

66876827

27066036

曹川

66876827

27066036

顾村镇

徐利明

56181676

582336072

沈晓庆

56041899

794697321

高境镇

陈静芳

56825308

514648199

赵亮

56823038

1377355727

庙行镇

颜舒婷

66983710

390487062

颜舒婷

66983710

390487062

淞南镇

周惠芬

66640558

1826921582

徐丽萍

56450568

285301049

城工园

施晓红

36160593

1209464015

施晓红

36160593

1209464015

宝工园

陆红雷

33851035

865739412

陆红雷

33851035

86573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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