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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年罗店镇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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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9-30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19〕97号
  • 发文日期: 2019-09-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0年镇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罗店镇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和有关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镇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进一步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惠民生,促进提升罗店能级和竞争力。按照“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的要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在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聚力深化财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约束力和透明度,促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等需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

(三)量力而行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统筹兼顾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讲求绩效原则。镇级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树立绩效意识、体现绩效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编制范围

1、罗店镇本级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

2、罗店镇各事业、站、所、社、队等单位。

3、有领拨财政资金的各有关公司。

四、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大部分。

1、收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部门预算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对于各部门预算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相关部门预算单位应按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分类分项编报。

2、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各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定额标准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支出是各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类、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补贴类、基本建设类、扶持企业发展类等专项资金。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

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预算单位应切实将各项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纳入年初预算,确保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3、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宝山区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宝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宝山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规定,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五、编制要求

(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聚焦保障重点支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重点聚焦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聚焦支持民生持续改善,加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聚焦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安全运行等。

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预算单位要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除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外,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预算规模。按照国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总量,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预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在标准的基础上下降10%,定额实行总量控制。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各部门预算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大各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和讲究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上年末财政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部门支出进度,从严控制下年度项目支出规模,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

二是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各部门预算单位要以项目支出为抓手,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预算批复后资金能及时拨付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年初预算中尚未细化落实的部门项目,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各部门专项资金及项目支出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拨付,12月份原则上只拨付基本支出。

(三)规范完善预算编制,加强资产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各部门预算单位要应充分考虑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及当年度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度各项预算。对于支出内容基本保持不变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原则上应按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要以项目支出预算为抓手,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预算批复后资金能及时拨付使用。

特别是要重视“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注重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的衔接。部门预算单位上报“三公”经费预算应包含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由区外事办统一填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通过预算调整落实到相关部门,所以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各部门预算单位不用编制。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由各部门预算单位结合历年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填报。公务购车年初预算统一由镇办公室填报。

二是加强资产预算管理。各部门预算单位要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对已经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要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对账,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相关数据相一致。

(四)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一是严格按批准的预算组织执行。各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组织所属预算单位依法依规执行。要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准确使用经济分类科目,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在预算编制时,根据支出的具体用途,参照上年实际使用情况,分析细分填报到经济分类款级;预算执行时,认真对照预算,据实列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一般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化产品安全可靠应用的工作部署,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买安全可靠的信息化产品。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既有的预算中,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项目编报的前置条件,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全覆盖。各部门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的力度,提高绩效跟踪管理质效。重点选择反映部门履职特点、涉及重要民生和重大支出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二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各部门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准确使用支出功能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准确表述预算项目名称,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同时,配合财政部门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

为了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各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镇财政所下发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有关要求》执行。

六、报送时间和资料

(一)部门预算时间安排。

预算编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月15日前,各部门预算单位上报《2020年宝山区罗店镇部门预算表》建议数(一上)、《“三公”经费预算表》。

2、10月30日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一下)、下达给各部门预算单位。

3、11月10日前,各部门预算单位根据镇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编制正式部门预算报镇财政所(二上)。

4、11月25日前,镇财政所完成2020年预算初步方案,报镇政府审查。12月上旬,提交镇人大初步审查。

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镇政府预算(草案)后7日内,镇财政所将部门预算批复各部门预算单位。

(二)上报资料要求。

《2020年宝山区罗店镇部门预算表》经系统上报镇财政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标准

2、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

3、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单项定额)

4、2020年公共类财政支出标准

5、2020年预算单位办公设备配置使用标准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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