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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明纪律 恪守职责 廉洁从政”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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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3-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8-03-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财政局

区局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七届区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区财政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财政系统的廉政教育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严明纪律 恪守职责 廉洁从政”教育主题,突出政治纪律规矩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财政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深化“科学理财、清廉为民”价值理念,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廉洁从政,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保障中心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严明纪律”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突出强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规矩观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恪守职责”即财政部门肩负着依法理财的重要职责,财政党员干部要政治过硬,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于碰硬,要锤炼作风,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在履行财政工作职能中认真督促其他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通过开展“严明纪律 恪守职责 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从严从实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促进财政党员干部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政领财”的原则,不断强化“财”必须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弘扬践行上海财政精神,恪守职责、廉洁从政,为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财政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学习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十九大精神和《党章》;

(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二次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

(四)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七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五)《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六)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则》、上海市《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七)肖捷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上海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九)《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全国财政系统案例选编——《财苑警示录》。

三、教育安排

(一)组织学习。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实开展专题学习。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七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和执行,使财政党员干部知敬畏、有戒惧、守底线;二是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党章》、二个党内新《准则》、三个党内新《条例》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上海市《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三是要认真学习区财政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精神,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方向,明确工作思路,增强工作动力,恪守工作职责,推进财政改革;四是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明确责任担当,强化纪律规矩,弘扬践行上海财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拒腐防变。

(二)开展教育。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加强示范教育。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活动、观看《厉害了,我的国》、参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主题展览等形式,大力宣扬党的光荣传统,使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文化自信,提升道德境界;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邀请专家作专题解读、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感受震撼,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进财政党员干部将廉洁从政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三是加强岗位教育。通过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为抓手,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结合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能特点,梳理廉政责任风险点,引导党员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明确自身承担的风险防控任务职责,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财政业务之中,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为民服务意识,化解廉政风险,确保人员和资金安全。

(三)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严明纪律 恪守职责 廉洁从政”教育主题,开展好“三个一”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党支部示范点创建,利用宣传栏、微信群刊载新《党章》、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内容,自行选定书籍开展读书思廉学习交流,加强廉政文化宣传,营造崇廉尚洁文化氛围。二是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围绕本次廉政教育活动月主题和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岗位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交流,使党员干部真正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规矩、严格履行财政工作职能的具体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三开展一次调研走访活动。结合大调研活动要求,走访相关单位,就落实财政政策、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教育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严明纪律 恪守职责 廉洁从政”作为贯穿全年党风廉政教育的主题,切实加强领导,带动和促进本部门廉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突出重点。各部门要突出政治纪律规矩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财政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规矩意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注重效果,把廉政教育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大调研活动相结合,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开展教育,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中心工作完成。

(四)做好总结。廉政教育月活动时间主要安排在三月份,请各部门及时将廉政教育月活动的特色做法报区局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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