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福英饮食店: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童食盐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0)办字第904号),申请人童食盐已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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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童食盐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0)办字第904号),申请人童食盐已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