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宝山区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_涉农补贴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发放2018年宝山区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18-07-03
【字号
  • 所属类目: 涉农补贴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8-07-03
  • 发文字号: 宝农委〔2018〕63号
  • 发文日期: 2018-07-0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为了稳定蔬菜生产,提高蔬菜种植效益,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增加菜农收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和“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蔬菜补贴资金使用的通知》(沪农委2018117号)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继续增加农业生产补贴提高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1475号)的精神,现就2018年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补贴对象

    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本区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年度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面积采用经核定的上报上海市蔬菜补贴资金申报系统的数据;“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列入全区6000亩“夏淡”(6月1日至8月31日)绿叶菜种植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一)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140元。

    (二)“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16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张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植蔬菜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以起到监督作用。

    公示表要张贴在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时间15天,7月18日之前完成公示。

    (二)补贴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划到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扣缴其它费用。

    (三)严格按照宝山区涉农补贴资金操作程序的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四)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村张榜公示和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确保补贴款如数到户。

    (五)区农委、区财政局将对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2018年宝山区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下拨明细表》

         2、《2018年宝山区“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资金下拨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8年7月3日


附件下载:63-附件.doc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