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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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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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02-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100093。
  一、概述
  2015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聚焦体系完善,突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工作制度,更新成员名单,调整具体职责和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网络,明确基层分管领导和专人专岗。结合国务院委托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规范答复等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培训。
  2、完善工作制度。发布《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突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依申请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依申请公开分类管理研判机制。
  3、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信息化应用,开发信息公开数据统计系统,及时掌握全区信息公开数据。主动深入基层单位调研,传达最新政策,指导依申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基层业务水平。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
  1、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并印发《2015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制度和体系建设,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尤其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梳理和公开力度。
  3、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多角度、多侧面介绍政策的出台背景、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尝试通过图解的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易读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三)聚焦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1、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全新改版“信息公开专栏”,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子栏目,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公共监管、重大工程等公开信息进行集中展示。增设“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会”、“热点回应”等子栏目。
  2、开通运行区网上政务大厅。以“互联网思维”打造网上政务平台,以企业和市民办事事项的生命周期为导航,整合各类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设置三大模块(审批事项、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四大功能(我要预约、互动问答、评价分享、我要查询)。建设“特色宝山”专栏,集聚“1+9产业经济扶持政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滨江邮轮城”、“本地便民生活”等内容,为各类市场和社会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3、突出政务新媒体建设。“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获“2015年上海十大政务微博”。新开通“上海宝山”政务微信公众号,开发运维“上海宝山”党政移动客户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互动聚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78条,公文主动公开率51.8%。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3949条,占82.6%,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829条,占17.4%;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土地管理、住房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资金使用、实事项目、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领域,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发布《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15版)》和《宝山区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基本目录(2015版)》,共计行政审批事项624项,其中473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出台《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规范》,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目录标准化管理;编制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推进行政权力清权、确权、晒权和制权工作,初步梳理行政权力事项5694项、行政责任事项1781项。
  2、财政信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区本级公开2015年区本级经费预算、2014年区本级经费决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及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各部门公开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及2014年部门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及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各街道参照部门予以公开;各镇公开2015年镇级预算和镇级部门预算、2014年镇级经费决算、2015年镇级“三公”经费预算。联动公开2014年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3、审计结果信息。公开本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报告;公开3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开5个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以及4个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包括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机构选择情况、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及补偿情况等内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供应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保障房准入标准、申请须知、复审公示、登录公告、轮候排序、房源、选房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住宅修缮后评估公示信息。公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拟征地告知书、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等土地流转信息。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014年宝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14年区级征地养老资金收支和区征地落实保障情况》。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开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教育实事项目、收费、招生、教师招聘等信息。公开医院依法执业登记主要事项、就诊时间与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投诉、重大医疗服务告知等信息。
  6、公共监管信息。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公开,突出对特殊时期、重要时段、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发布“安全生产黑名单”,公开违法违规行为及事故情况。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审批信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审批信息及其他许可结果,实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防治、监察与执法、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审批等信息。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骨干河流断面水质信息。公示异常经营企业名录信息。公开产品质量抽检抽查、食品药品“黑名单”、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加强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类消息2829条,首页访问量1300万次。
  2、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微博信息9941条,网友转发82103次,评论23301条,阅读量5900万人次。发布政务微信信息690条,阅读量70余万次。
  3、政府公报。全年编辑《政府公报》4期,每期2800册,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及下属的各村委会、居委会发放,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赠阅,并在区政府办公楼、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地设立免费发放处,供市民方便获取。
  4、公共查阅点。在区层面,区档案馆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图书馆为网上信息集中查询点。在街镇、委办局层面,47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置查询点,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
  5、新闻发布会。全年围绕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会议,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8次,主题涉及上海樱花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血沃淞沪”——八·一三淞沪会战主题展、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等。
  6、其他形式。通过社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告栏、IPTV、“市民百事通”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8件,其中,当面申请180件,网上申请162件,信函申请176件。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教育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9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170件,占总数的34.3%,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方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行政收费等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119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30件、行政诉讼案件19件,主要是对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等方面公开答复有异议。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处理依申请公开还存在不及时的现象等问题。
  2016年,我区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国务院、上海市政府信息年度公开要点,围绕区域特色,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结果、财政资金、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区域性重大政策的政策解读,丰富图标解读、专家解读等解读形式。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以互联网思维,加强线上线下互动,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线上平台,结合行政服务大厅、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信息公开查询点等线下实体,提升社会主体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和答复,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部门,不包括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机关,如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
  (二)附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477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1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14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22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8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83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6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19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1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8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5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6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518
     1.当面申请数 
3110
18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62
     4.信函申请数 
3140
176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496
     1.按时办结数 
3210
483
     2.延期办结数 
3220
13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49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4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3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1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3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9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5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7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3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3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4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3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7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119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5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9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3
     2.兼职人员数 
8320
7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3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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