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顾村镇须家宅河(富长路-高泾)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复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区顾村镇须家宅河(富长路-高泾)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复函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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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发文字号: 宝水务〔2023〕73号
  • 发文日期: 2023-12-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宝山区顾村镇须家宅河(富长路-高泾)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宝顾府函〔202363号)文件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区域防洪除涝安全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为满足水面积补偿以及区域总体发展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宝山区顾村镇须家宅河(富长路-高泾)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本工程须家宅河河口范围按规划实施,陆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工程主要内容:涉及河道整治1条段462米。新建和翻建护岸853米,开挖土方10764.5立方米,疏浚土方5199.56立方米,回填土方5320.07立方米,外运土方5034.67立方米,新建桥梁2座、拆除桥梁1座,新建防汛通道770米,新建绿化6971.31平方米(陆域绿化3158.4平方米、斜坡绿化3241.4平方米、水生植物绿化571.51平方米),新建雨水排口4座,新建DN300污水管166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本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等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3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5级。除涝标准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4小时排出、不受涝。工程设计抗震标准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河道堤顶高程为4.5米。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3米。

四、工程建设费用和建设用地费用由你镇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六、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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