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落实
和效果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2月至4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本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落实和效果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8年至2020年,市、区、镇三级财政投入审计抽查的4个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农业规模化经营补贴等7大类重点项目资金共计8.57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能效不断提高,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但审计调查发现,在农旅配套、设备使用、长效养护、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业休闲旅游的配套服务尚不成熟,住宿、餐饮、文化体验等项目较少,客流未能有效转化为资金流。
二是湿垃圾处理设备使用效率不佳,抽查的2个村未能实现湿垃圾不出村的目标。
三是示范村长效管护经费来源还未全面落实,管护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四是示范村创建所形成的资产权属尚未明确,部分农业产业化项目竣工后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和相关镇支持帮助有关村深挖本地特色,拓宽合作渠道,吸引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建设运营;加强对湿垃圾处理站适配选型和使用管理的专业指导;建立长效造血和管护投入保障机制;明确资产权属,落实日常管理责任。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及有关镇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区农业农村委已会同区国资委和相关镇,梳理出示范村闲置资源和招商意向,通过市级招商信息平台进行推介,1个镇已引入第三方运营公司举办2期体验课程。抽查的2个村已通过维修保养或技术改造,解决湿垃圾处理站排放难的问题。1个镇已明确了养护原则,并已落实管护经费。区农业农村委正在督促有关镇落实资产权属界定,部分镇已明确了资产权属的原则,落实了日常管护责任。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