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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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11-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7-11-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宝山区发改委(物价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发改委(物价局),地址:宝山区密山路16号,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692638。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区发改委认真贯彻中央、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我委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截止2016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顺利开展。信息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信息公开实效明显提升。现就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陆继纲任组长,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组织。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转高效。三是健全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目标分解到科室。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各处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责任审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制作完成,提交发布并归档。

  (二)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内容。在公开流程上,一是主动公开,各科室拟定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经主要领导签发后,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上海宝山发展改革物价信息网”“宝山发布”进行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委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相关科室专题研究会商,经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定后答复申请人。

  (三)狠抓落实,突出重点。一是健全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新设“建言宝山十三五”等政府微博、微信平台。二是规范服务,及时、有效的完成各类主动信息公开,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按照区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情况,明确了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的范围,对资金、规划计划、项目审批、价格、收费等内容在网站上进行重点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委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97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主动公开率43.34%。主要涉及财政资金、规划计划、项目审批、价格、收费等内容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积极推进项目审批事项公开。主动公开办事规程,主动公开项目审批结果,全年共主动公开立项批复等信息423条。

  2.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2016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015年本级及2个部门决算的信息公开。

  3.积极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关于宝山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宝山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开设“建言宝山十三五”微信平台,微信共发布精品文章78篇。

  4.积极推进价格收费信息公开。每天发布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信息、每周二次发布超市货比三家价格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涉及价格收费相关文件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加强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

  2、着力建设新媒体信息发布新渠道。开设“建言宝山十三五”等政府微博、微信平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努力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3.完善各渠道发布工作。继续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OA系统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条,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建设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件为已主动公开范围,7件“同意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发生行政复议案6件,行政诉讼案26件,主要是对项目信息等方面公开答复不服。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统筹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

  2016年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贴近公众需求,强化公开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微博微信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统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23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59.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2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553

  受理申请总数

  条

  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5

  5.信函申请数

  条

  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42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379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6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26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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