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规范开展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自2019年3月18日起,启用“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印章,原“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规范开展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自2019年3月18日起,启用“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印章,原“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险办公室”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