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0〕3号 (沪宝)应急罚〔2020〕4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宋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15MA1H7YJ14G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林友威 |
处罚事由 |
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湾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