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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本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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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12-13
  • 发文字号: 宝安委会〔2019〕1号
  • 发文日期: 2019-12-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各街镇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海市分会场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2019〕11号)的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经区领导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本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有关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雨雪冰冻、雷电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水上、陆上交通禁限航(行)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更新中改、扩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等不规范施工等安全隐患。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此外,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中旬)

各街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中旬-2月底)

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镇园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指导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上旬)

各街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总结情况于3月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本区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益群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交警支队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分别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出实招、见实效。

(二)精心部署稳步推进。各街镇园区、各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有序分阶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推动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与季节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切实加强冬季防火、烟花爆竹管控,圣诞节、元旦等节庆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安全管控,以及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天气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聚焦重点督促整改。各街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区安委会将把本次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重要内容,对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全程督导,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专项抽查,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集中考评,强化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实效督导,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联系人:施丽君、杨小平

电话及传真:56848093

电子邮箱:15821169828@163.com

 

 

附件:宝山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宝山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益群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沈  斌        区应急局局长

            袁惠明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朱众伟        区交通委主任

            顾  瑾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毅        区消防救援支队队长

            刘海波        区交警支队队长

成  员:    丁炯炯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夏永军        区经委主任

            叶 强        区商务委主任

            张丽英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蒋伟民        区国资委主任

            黄雅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贡凤梅        区民政局局长

            杨遇霖        区教育局局长

            罗文杰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一川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孙  兰        区体育局局长

            施永根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石  纯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静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徐  芃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沈  强        区水务局局长

            张未劼        区民防办主任

            吴峻石        区气象局局长

            江瑞勤        区滨江委主任

 

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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