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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修订的《宝山区“单一窗口”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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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宝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6-24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9〕34号
  • 发文日期: 2019-06-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修订的《宝山区单一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619


宝山区单一窗口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对标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实施单一窗口服务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按照整合资源、便利办事、精简效能原则,打破以部门划分办事窗口的模式,组织协调各入驻部门按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服务模式,在中心设立单一窗口对外服务。

(二)工作目标

紧扣市一网通办各项评估指标,全面推进中心单一窗口改革,建立以跨部门综合受理窗口为主,部门专业窗口为辅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单一窗口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及进驻中心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全力配合做好单一窗口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按照办理事项类别及办件量,打破以部门划分办事窗口的模式,在中心设立五类一窗通办的单一窗口

(一)保留1个部门单一窗口税务局窗口。

(二)设立市场准入单一窗口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将区政府办公室确定的《宝山区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目录(2.0版)所涉事项全部纳入市场准入单一窗口。时间节点:20196月底前建成。

(三)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单一窗口由区建设管理委牵头组织实施,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单一窗口。时间节点:20196月底前设立完成。

(四)设立综合业务单一窗口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将其它未纳入上述单一窗口的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均统一纳入综合业务单一窗口。时间节点:20196月底前设立完成。

(五)设立统一出件(发证)单一窗口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对各进驻部门已办结事项的证照、结果性文件,纳入统一出件单一窗口,实施一窗发放。时间节点:20196月底前设立完成。

四、责任分工

(一)建好两个支撑

1.系统功能支撑。按照主题类别、业务阶段、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等模块进行相应配置,围绕办事情形、流程梳理、资料电子化、数据流向、主题套餐等方面,完成中心单一窗口业务办理功能的开发;按窗口证照流转、窗口发证、领证签收服务流程,完成统一出件功能的设计开发;同步优化升级现场排队叫号系统、网上预约系统等功能。(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2.动态知识库支撑。建成中心动态知识库,包含所有进驻中心事项的标准化事项收件(受理)材料清单、格式范本、审查要素等,特别对兜底条款的规定、内容作最大限度的明晰。根据单一窗口改革的推进,结合实际业务操作,及时更新、充实知识库相关内容,为单一窗口受理人员检索、关联引用相关办件知识,实现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提供业务支撑。(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三)落实四个到位

1.流程再造到位。按照标准化、集约化的要求,以一个事项一个流程为原则,推动跨部门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重点抓好与单一窗口关联环节的建设,提升业务实时协同联动能力。市场准入单一窗口的建设,要依托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围绕市场准入主题,建立跨部门的协同运作办理流程,实现部门间、环节间的无缝衔接、集成办理。建设项目单一窗口建设,要按照最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审批流程,依托线上联审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做实线下窗口的帮办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配合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2.人员配置到位。围绕单一窗口建设需求,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单一窗口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招录及培训、带教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窗口要制订培训带教计划,明确带教人员、培训内容,确保人员管理到位、培训到位。在前期学习阶段,前台工作人员尚不具备独立收件能力的情况下,窗口收件职能主要由带教人员承担。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3.窗口授权到位。单一窗口的建设需要通过授权委托函的形式对委托办理环节、材料流转模式和发证发照方式予以明确。各部门应拟定授权委托函,经区审改办审核后向牵头部门授权委托,确保委托事项合法合规,有章可循。已授权委托的环节,如需出具相关业务凭证的,可由被委托方加盖业务专用章统一出具。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4.大厅布局调整到位。按照单一窗口服务模式要求,

方便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整合窗口功能、调整大厅布局设置。(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部门: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单一窗口建设是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通过建立受审分离”“一窗办理的新型服务模式,推动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是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对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其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布局调整等具体工作中,各部门要服从于改革大局,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目标的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各专项联系人,抓紧抓实,为单一窗口改革提供扎实基础和坚强保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大胆创新,密切协作。单一窗口改变了各部门原先内部独自完成收件受理、审批决定、制证发证等全流程服务的模式,转变为与综合窗口内外协作共同完成全流程服务。因此在运行过程中要做到业务、人员、系统等方方面面的无缝对接,从各方面保证单一窗口顺利运行。此外,单一窗口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既无标准可依,又无经验可循,对于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部门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大胆创新实践,争当改革的排头兵。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凡纳入单一窗口的事项,应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原则,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收件、统一出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窗口收件人员的中台支撑和后台审批工作,严禁体外循环。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对各部门事项纳入率、办理时限、办理顺畅度、群众满意度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上海市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9612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 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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