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村镇城管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00731-20200810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顾村镇城管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00731-20200810

信息来源: 顾村镇 发布时间 2020-08-10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8-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8-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顾村镇

顾村镇城管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00731-20200810

案号 案件来源 案件来源编号 案件当事人 案件当事人类型 当事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违法行为发现时间 执法领域 违反法规 违法行为编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单位名称 部门 主办人员 是否责令改正 是否警告 是否罚款 处罚金额 决定书编号 履行时间 登记时间 立案日期 案调日期 告知日期 决定书日期 结案时间 登记人 案件阶段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8号 12345 2007I8777857 张风雷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5 19:5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郭松鹤     100 第2200801308号   2020-08-07 09:14:21 2020-08-07 00:00:00 2020-08-07 13:50:21 2020-08-07 00:00:00 2020-08-07 14:13:36   郭松鹤 案件执行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5号 12345 2007I8777857 岳士龙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5 19:5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郭松鹤     100 第2200801305号   2020-08-06 15:47:29 2020-08-06 00:00:00 2020-08-06 16:03:16 2020-08-07 00:00:00 2020-08-07 14:04:39   郭松鹤 案件执行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6号 12345 2007I8557860 陈道仙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5 16:35: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郭松鹤     100 第2200801306号 2020-08-10 10:29:56 2020-08-06 16:09:46 2020-08-06 00:00:00 2020-08-06 16:21:53 2020-08-07 00:00:00 2020-08-07 13:53:44 2020-08-10 10:37:47 郭松鹤 已办结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4号 12345 2007I8557860 张玉顶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4 18:15: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郭松鹤     100 第2200801304号   2020-08-06 10:30:40 2020-08-06 00:00:00 2020-08-06 11:18:52 2020-08-07 00:00:00 2020-08-07 08:53:24   郭松鹤 案件执行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2号 检查发现   程红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4 09:4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茅清清     100 第2200801302号 2020-08-05 15:35:53 2020-08-04 16:12:03 2020-08-04 00:00:00 2020-08-05 08:42:16 2020-08-05 00:00:00 2020-08-05 13:39:26 2020-08-05 15:42:26 茅清清 已办结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3号 检查发现   庄前超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4 09:1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茅清清     100 第2200801303号 2020-08-05 14:53:19 2020-08-05 09:09:52 2020-08-05 00:00:00 2020-08-05 09:40:44 2020-08-05 00:00:00 2020-08-05 10:32:26 2020-08-05 14:59:08 茅清清 已办结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1号 检查发现   李建全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4 09:1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茅清清     100 第2200801301号 2020-08-05 14:06:43 2020-08-04 15:18:09 2020-08-04 00:00:00 2020-08-04 15:50:07 2020-08-05 00:00:00 2020-08-05 10:23:17 2020-08-05 14:13:58 茅清清 已办结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300号 12319 202008013981 魏娟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1 20:3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周骏     450 第2200801300号 2020-08-05 10:27:54 2020-08-04 10:07:54 2020-08-04 00:00:00 2020-08-04 10:30:53 2020-08-05 00:00:00 2020-08-05 08:52:42 2020-08-05 10:33:46 周骏 已办结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299号 检查发现   李长梅 个人   身份证   2020-08-03 09:35: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1101 占用道路设摊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茅清清     100 第2200801299号 2020-08-04 14:14:14 2020-08-03 15:31:34 2020-08-03 00:00:00 2020-08-03 15:53:31 2020-08-04 00:00:00 2020-08-04 09:10:55 2020-08-04 14:16:21 茅清清 已办结
宝(顾)城管立字〔2020〕第080293号 检查发现   徽祥建设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单位 91310120591637598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刘高贵 2020-07-23 10:00:00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A01003104 向建设工地外散落粉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
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的,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宝山区局 顾村中队 顾晓飞     1000 第2200801293号 2020-08-04 15:02:48 2020-07-27 15:56:43 2020-07-28 00:00:00 2020-07-28 13:37:18 2020-08-03 00:00:00 2020-08-03 10:20:29 2020-08-04 15:05:42 顾晓飞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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