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宝山区蔬菜生产补贴资金的通知_涉农补贴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发放2019年宝山区蔬菜生产补贴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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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涉农补贴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8-14
  • 发文字号: 宝农委〔2019〕64号
  • 发文日期: 2019-08-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为稳定蔬菜生产,提高蔬菜种植效益,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增加菜农收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蔬菜生产补贴。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宝山区农业生产相关任务清单及奖补政策的通知》(宝农委〔2019〕57号)的精神,现就2019年蔬菜生产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补贴对象

蔬菜生产补贴分为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和绿叶菜种植补贴。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年度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面积采用经核定上报上海市蔬菜补贴资金申报系统的数据;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本区“夏淡”绿叶菜种植任务,完成经市认定的绿叶菜种植面积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一)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140元。

(二)绿叶菜种植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16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张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植蔬菜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以起到监督作用。

公示表要张贴在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8月24日之前完成公示。

(二)补贴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划到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扣缴其它费用。

(三)严格按照宝山区涉农补贴资金操作程序的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四)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村张榜公示和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确保补贴款如数到户。

(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对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2019年宝山区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及绿叶菜种植补贴资金下拨汇总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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