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为稳定蔬菜生产,提高蔬菜种植效益,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增加菜农收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蔬菜生产补贴。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宝山区农业生产相关任务清单及奖补政策的通知》(宝农委〔2019〕57号)的精神,现就2019年蔬菜生产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补贴对象
蔬菜生产补贴分为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和绿叶菜种植补贴。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年度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面积采用经核定上报上海市蔬菜补贴资金申报系统的数据;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本区“夏淡”绿叶菜种植任务,完成经市认定的绿叶菜种植面积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一)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140元。
(二)绿叶菜种植补贴:市、区二级财政每亩补贴160元。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张榜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前必须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植蔬菜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以起到监督作用。
公示表要张贴在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8月24日之前完成公示。
(二)补贴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划到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扣缴其它费用。
(三)严格按照宝山区涉农补贴资金操作程序的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四)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村张榜公示和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指导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确保补贴款如数到户。
(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对补贴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2019年宝山区蔬菜种植综合补贴及绿叶菜种植补贴资金下拨汇总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