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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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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发文字号: 宝环保〔2023〕1号
  • 发文日期: 2023-02-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22次,“双月坛”集体讲座2

二是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本部门法治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全面领导和推进本部门法治上海建设三个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深、落细。

三是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区委编办的要求,我局以“权责法定、权责对应、权责一致”为原则,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等10个类别,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

(二)细化环境监管职责,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134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版和159家汽修企业提标治理,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90家企业428台有机液体储罐和锅炉炉窑专项整治,加强破坏臭氧层物质使用企业备案管理和执法检查,开展企业自备加油站油品监管。推进移动污染源治理、扬尘污染控制等面源整治。加强监测预警、污染治理、减排管控、执法监督、区域联动,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圆满完成进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长江沿岸两公里22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主干河段1975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推进街镇完成镇村级河段8192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推动石洞口一电厂历史灰库清灰工程,开展溢油应急综合演练应对咸潮影响,开展新川沙河等14个断面水质每日监测和应急取水点周边沿线每日巡查,确保原水安全。推进实施水源地20条段水生态提升项目和罗店2条段水生态治理修复项目。跟踪落实涉一类污染物企业废水分质分流。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建设用地场地调查等项目评审36个;加强土壤重点单位监管,落实源头管控、拆除备案审核等。推进地下水监测井管理,启动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回头看”,推进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快推进南大中央资金支持地块治理修复;启动“开发建设+环境修复”试点。整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申报指导与跟踪管理,完成一般固废跨省利用备案141件;加大再生能源中心项目试运行过程中的监测监管力度

(三)深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落实“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实地督察。贯彻落实新噪声法、上海市环保条例等,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0起,罚款588.7855万元,实施限制生产1件、停产整治1件、按日计罚1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依法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共4起,行政诉讼案件共10起,未发生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败诉的情况。

是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积极运用非现场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执法,并立案3件;将计划性执法检查任务全部纳入双随机范畴,并检查企业近1200余户次,实现一次检查多个事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34个。依托街镇园区持续开展日常巡查,收到信息2574条,发现并闭环整改问题385个。

三是落实环保基层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推动污染源分类分级监管、环境信访属地先行调处,积极推动街镇(园区)探索聘请专业第三方“环保管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今年,各街镇(园区)对2608家中小污染源开展日常巡查,“月报”巡查信息2574条,发现问题385个,落实限期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的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跟进执法支撑,形成对一般污染源的监管全覆盖,规范中小企业环境管理缺漏。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是创新审批服务。制定“宝山46条”中环保惠企实施细则,探索“环评形式简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环评公示和技术评估并联”等机制,创新建立服务专班、技术专员、服务专线等模式,加大重大项目、支柱产业服务帮扶力度。开展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跟踪评估,强化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快高能级优质项目落地。

二是加强监管帮扶。依托第三方专业力量,主动上门为164家持证企业和29家正面清单企业提供环保帮扶,发现并整改环保问题344个。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对110余家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和环境异味排查和帮扶检查,对12家危化企业和23个工地、码头、搅拌站开展联合帮扶检查。联合司法局、城管局、属地政府,开展街镇餐饮油烟执法事项移交业务指导和联合执法,理顺社会源信访调处机制。

三是用好环境信用评价标尺。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216家、企业信用修复15家、上市企业合规审查35家。

(五)固化全面普法宣传,共筑环保防线

一是深入推进“党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基地和第二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普法宣传作用。依托该阵地,结合法律法规、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学院开展政校行业党建共建,打造“绿漾”生态文明宣讲团,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发挥典型案例普法作用。今年在环保宝山发布“以案说法”案例8篇,有5篇典型案例被上海环境采纳,其中1篇以漫画形式被采编入总队“EE说”。通过曝光部分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分析原因、研究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以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案释法的平台,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提升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法治意识。配合编制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罗泾创建低碳社区,联合发布宝山区绿色低碳“十大行动”。制作《从这里看美丽中国·上海宝山》、法治动漫等微视频,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线上宣传活动,开展水科技竞赛、青少年观鸟写生、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环保实践和宣教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弱项短板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街镇级环保管理网络有待进一步夯实。二是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需要加强,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相对人进行说理和解释还不充分。主要是因为执法人员配置无法与全覆盖、高标准、严监管的环保新形势相匹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更新速度快与学习和普法滞后性相矛盾。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郑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党政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党组书记、局长郑恺在年初亲自主持研究制定全局工作要点,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工作要点进行谋划部署,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顺利通过上海市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督查。担任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练兵工作实战、实效、实用。

二是党政负责人组织专题学习,强化履职意识。根据最新部署、最新要求、最新精神,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

三是党政负责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中央、本市和本区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以及环保新法新规,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是党政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持执法公正性,不干预执法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治尊严、法治精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共出庭应诉3次,做到“出庭必发声”。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

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我局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高水平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继续落实环保惠企政策,持续做好2023年度拟开工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确保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环评审批。更大力度推进三线一单的实施应用,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估。落实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完善许可证联审核查、质量抽查、动态管理等五项机制,不断提升核发质量。拓展“环保专家上门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三)高强度监管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和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办法。逐步推行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模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用好移动执法系统,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和执法效能,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将监管和服务更好地深度融合,全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高标准普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广度,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具有创新措施的“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活动,让企业清楚地明白自己是环境保护主体的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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