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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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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审计结果公告
  • 主题分类: 审计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9-09
  • 发文字号: 宝审结果公告〔2024〕1号
  • 发文日期: 2024-09-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1月至3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级机关工作党委本部1家预算单位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2023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71.40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436.64万元。2023年,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04.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至2023年末,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宕存两年以上无需支付的资金0.5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审计指出后,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已将上述存量资金上缴区财政。

(二)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2023年购买慰问品0.35万元缺少购货明细清单。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费用支出手续不全的问题,要求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手续。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区级机关工作党委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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