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9〕2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和家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与商场中心相邻,南至红林路并与红林路菜场相邻,西至富长路,北至沙浦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红林路576弄65幢1—2 号,活动用房设在红林路576弄65幢2—1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19年5月16日
抄送:市民政局基政处,区公安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地名
办,杨行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