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宝山区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为配合做好宝山区“美丽城区”创建,持续提升社区治理软硬双实力,围绕品质提升、安全加固、治理增能三个方面,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效能,健全社区共治机制和夯实体制机制。在前期“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整体效能。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落实到美丽家园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1、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完成6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2、 对接 2023 年安全评估结论,推进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完成1台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3、 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完成132台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4、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完成1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5、 加强街镇房屋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每月巡查率100%。(牵头单位:城建中心,配合单位:物业公司)
6、 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7、 推进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8、 推进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推进1个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9、 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对依法组建运作满半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评价工作,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率100%。(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0、 业委会到期启动换届工作。推进到期业委会 100%启动换届工作。(牵头单位:社建办,配合单位: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
11、 推动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推进 100%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2、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党建办,配合单位: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3、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牵头单位:社建办,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治理任务作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配合做好宝山区“美丽城区”创建,围绕品质提升、安全加固、治理增能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任务,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尽快形成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落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完成。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经验总结,着力巩固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体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实施步骤
依据“锁定目标,分解任务,各司其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一验收、评估总结”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4年1月至4月)。各责任部门按分工原则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细化具体措施,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准备开展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5月至11月)。各责任部门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并在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基层单位积极落实目标任务,及时完成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2月)。各牵头部门对照今年的目标任务对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总结。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结合本年度各部门和单位工作经验,做好全面总结,完成市、区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附件
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体目标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
完成6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
市场监管所 |
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
2 |
对接 2023 年安全评估结论,推进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
完成1台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 |
城建中心 市场监管所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
|
3 |
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 |
完成132台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工作。 |
市场监管所 |
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
4 |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
完成1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
城建中心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
5 |
加强街镇房屋日常监管 |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每月巡查率100%。 |
城建中心 |
物业公司 |
|
6 |
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
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
城建中心 |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
|
7 |
推进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
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
城建中心 社建办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
|
8 |
推进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 |
推进1个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 |
城建中心 社建办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
|
9 |
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 |
对依法组建运作满半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评价工作,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率100%。 |
城建中心 社建办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
10 |
业委会到期启动换届工作 |
推进到期业委会 100%启动换届工作。 |
社建办 |
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 |
|
11 |
推动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
推进 100%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
城建中心 |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
|
12 |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 |
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
党建办 |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
|
13 |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 |
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 |
社建办 |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