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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4-07-16
【字号
  • 所属类目: 党政混合信息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       裁: 意见
  • 发布日期: 2024-07-16
  • 发文字号: 宝月委〔2024〕83号
  • 发文日期: 2024-07-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宝山区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为配合做好宝山区“美丽城区”创建,持续提升社区治理软硬双实力,围绕品质提升、安全加固、治理增能三个方面,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效能,健全社区共治机制和夯实体制机制。在前期“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整体效能。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落实到美丽家园建设领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1、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完成6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2、 对接 2023 年安全评估结论,推进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完成1台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牵头单位:城建中心、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3、 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完成132台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管所,配合部门: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4、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完成1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5、 加强街镇房屋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每月巡查率100%(牵头单位:城建中心,配合单位:物业公司)

6、 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7、 推进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8、 推进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推进1个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9、 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对依法组建运作满半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评价工作,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率100%(牵头部门:城建中心、社建办,配合部门: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0、 业委会到期启动换届工作。推进到期业委会 100%启动换届工作。(牵头单位:社建办,配合单位: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

11、 推动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推进 100%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2、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党建办,配合单位: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3、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牵头单位:社建办,配合单位: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治理任务作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配合做好宝山区“美丽城区”创建,围绕品质提升、安全加固、治理增能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任务,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尽快形成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落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完成。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经验总结,着力巩固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体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实施步骤

依据“锁定目标,分解任务,各司其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一验收、评估总结”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41月至4月)各责任部门按分工原则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细化具体措施,并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准备开展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5月至11月)。各责任部门全面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并在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基层单位积极落实目标任务,及时完成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12月)。牵头部门对照今年的目标任务对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总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结合本年度各部门和单位工作经验,做好全面总结,完成市、区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475


附件


                  月浦镇2024年建设“美丽家园”(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     


序号

任务名称

具体目标

牵头部门
(单位)

配合部门
(单位)

备注

实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完成6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市场监管所

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对接 2023 年安全评估结论,推进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完成1台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

城建中心

市场监管所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

完成132台住宅电梯安装远程监测设施工作。

市场监管所

安管所、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完成1个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城建中心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加强街镇房屋日常监管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水平,每月巡查率100%

城建中心

物业公司

 

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通过合法程序,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试点推进2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

城建中心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推进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完成1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

城建中心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推进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

推进1个住宅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

城建中心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

 

加强对业委会规范化运作评估

对依法组建运作满半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评价工作,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率100%。

城建中心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0 

业委会到期启动换届工作

推进到期业委会 100%启动换届工作。

社建办

城建中心、居委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

 

11 

推动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推进 100%的住宅小区业委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城建中心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12 

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

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党建办

社建办、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13 

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

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

社建办

居委党总支、居委会、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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