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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8D131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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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8-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8-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建设管理委

全先国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宝山公路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建议》提案已收悉。

正如您提案中提出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郊公路不得不承担城市道路的功能,目前,我区70%以上区域已经列为集建区,所以大部分公路包括农村公路都会在建设时按照公路城镇化断面设计,但部分公路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及用地动迁因素,还保留公路断面。

上海市交通委已通过编制县道布局规划及2018-2022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逐步将公路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科学系统的调整,符合公路路网和规划的道路,定性公路的,应按照交通部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设计和建设,穿过城市段的,可以采用公路城镇的设计。我们区部分公路城镇段均采用了城市断面布置,如友谊西路、月罗公路、陆翔路等。您提出的我区城郊乡结合部的公路设施包括农村公路现状确实存在不能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的情况,公路机非混行也确实存在。为此,我委公路中心在后续管理中将针对公路设施现状,结合公路规划和“十四五”总体规划,结合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交通整治等多种形式,逐步改造完善道路及交通设施。

提案中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我委公路中心经过研究,回复如下:

一、关于高等级公路设施的完善

已建成高等级公路交通设施,为了安全起见,在设计阶段往往尽量减少预留交叉口。后续由于地区规划新增新建支路,增加了平交路口,而由于建设主体设计不够全面,造成行人过街信号灯及减速警示标志不完善,特别是小路交叉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今后,我公路中心将在设计评审和审批阶段,加强对交叉路口的交通设施设置及设计方面的审批,要求建设主体主动和市管理部门做好设计的对接,如在已有的高等级道路开口必须提供市交警和交通部门相关审批意见。近年,我公路中心对月罗公路、镜泊湖路、宝杨路等的路口渠化和智慧过街设置信号和监控设施等工程改善了交通拥堵,一定程度消除了安全隐患。今后我公路中心还将逐步对现有的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同时通过排堵整治、港湾式车站工程、安装路灯工程等进一步提高道路服务功能,保障居民出行交通安全。

二、关于低等级公路设施的改善

我区大部分农村公路等级较低,由于历史原因和土地指标等因素无法拓宽,大部分存在横断面单一,无人行道布设,机非混行无隔离设施。近年,我公路中心通过四好农村路建设、微循环建设、大中修等逐步加以改善,提案中举例的锦南路,现为杨行镇管养的农村公路,我公路中心将与镇协调共同研究改善方案,并争取发改委和财政局支持,落实所需维修资金。

三、关于公路绿化绿地率的达标

近年我公路中心对新建的公路严格按照绿化部门审批要求实施,对于已建成公路在改造过程中也会尽可能满足绿化率。

四、关于配套公用管线的及时敷设

所有新建道路道路实施前应按照规划编制管线综合规划,在道路建设时管线单位应结合道路建设实施规划管线的布设。但管线单位往往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步实施,如友谊西路,建设单位在道路实施时,是做了管线综合的,上水公司没有铺设规划管。

非常感谢您对公路事业的关心。我委公路中心将在今后的规划建设、前期方案、设计审批环节及项目具体实施中,统筹兼顾、积极协调、严格要求,为宝山区的公路建设发展守土尽责,为百姓安全出行贡献力量。

如有不妥之处,请不吝提出,再次感谢全委员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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