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宝山区全民健身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街镇、委办局、宝山工业园区:
2006年至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宝山区群众体育工作以增强人民体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城乡居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日益完善,体育健身设施逐年增加,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涌现出了一大批群众体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在开展群众体育、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决定授予高境镇社会服务中心等89个单位“宝山区全民健身先进集体”称号,李士华等79人“宝山区全民健身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全区体育系统和广大体育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为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11年5月31日